 《论伤官》
 《论伤官》
 伤官者,其验如神。
 
 伤官务要伤尽;伤之不尽,官来乘旺,其祸不可胜言。
 
 
 伤官见官,为祸百端。
 
 倘月令在伤官之位,及四柱配合、作事皆在伤官之处;
 
 
 又行身旺乡,真贵人也。
 
 伤官主人多才艺、傲物气高,常以天下之人不如己;
 
 
 而贵人亦惮之,众人亦恶之。
 
 运一逢官,祸不可言;
 
 
 或有吉神可解,必生恶疾以残其躯;
 
 
 不然运遭官事。
 
 如运行剥官,财神不旺,皆是安享之人。
 
 仔细推详,万无一失矣!
 
 又云,伤官者,我生彼之谓也;
 
 
 以阳见阴,阴见阳,亦名盗气。
 
 印绶若伤尽,不留一点;
 
 
 身弱忌官星,不怕七杀。
 
 如甲用辛官,如丁火旺,能生土财;
 
 
 最忌见官星,亦要身旺。
 
 若伤官不尽,四柱有官星露;
 
 
 岁运若见官星,其祸不可胜言。
 
 若伤官伤尽,四柱不留一点;
 
 
 又行旺运及印绶运,却为贵也。
 
 如四柱中虽伤尽官星;
 
 
 身虽旺,若无一点财气,只为贫薄。
 
 如遇伤官者,须见其财为妙;
 
 
 是财能生官也。
 
 如用伤官格者,支干、岁运,都要不见官星;
 
 
 如见官星,谓之伤官见官,为祸百端。
 
 用伤官格局,见财方可用。
 
 伤官之杀,甚如伤身七杀,其验如神。
 
 年带伤官,父母不全;
 
 
 月带伤官,兄弟不完;
 
 
 日带伤官,妻妾不完;
 
 
 时带伤官,子息无传。
 
 其余伤官,务要伤尽,则吉,见财方可;
 
 
 轻则远窜之灾,重则刑辟之难。
 
 伤官有战,其命难存。
 
 若月令在伤官之位,及四柱相合,皆在伤官之处;
 
 
 如行身旺乡,贵命也。
 
 伤官之人,多负才傲物,常以他人不如己;
 
 
 君子恶之,小人畏之。
 
 逢官运,无财救,必主大灾;
 
 
 不然主暗昧恶疾,以残其身;
 
 
 或运遭官刑矣!
 
 如四柱虽伤尽官星,身弱逢财运发福,是为伤官见财。
 
 仔细推详,万无一失。
 
 又云,四柱有官而被祸重,四柱无官而被祸则浅。
 
 大凡四柱见官者,或见伤官而取其财;
 
 
 财行得地则发,行败财之地必死。
 
 
 如运支内无财运,干虚露亦不可也。
 
 
 如【乙亥,己丑,丁亥,庚戌】:
 
 
 丁以壬为官。
 
 
 丑戌本为伤官,只是丑为金库,又时上有庚字作财;
 
 
 此人行申酉限如意,入金脱气遂死矣!
 
 大抵伤了官星,行官运则灾连;
 
 
 太岁亦然。
 
 伤官伤尽最为奇,尤恐伤多返不宜;
 
 此格局中千变化,推寻须要用心机。
 
 火土伤官宜伤尽;金水伤官要见官;
 
 木火见官官有旺;土金官去返成官;
 
 惟有水木伤官格,财官两见始为欢。
 
 伤官不可例言凶,有制还他衣禄丰;
 
 干上食神支带合,儿孙满眼寿如松。
 
 伤官遇者本非宜,财有官无是福基;
 
 时日月伤官格局,运行财旺贵无疑。
 
 伤官伤尽最为奇,若有伤官祸便随;
 
 恃己凌人心好胜,刑伤骨肉更多悲。
 
 伤官不可例言凶,辛日壬辰贵在中;
 
 生在秋冬方秀气,生于四季主财丰。
 
 丙火多根土又连,或成申月或成干;
 
 但行金水升名利,火土重来数不坚。
 
 
 《伤官说》
 伤官若伤尽,却喜见官星。
 
 伤官若论财,见祸不轻来。
 
 伤官若用印,克杀不如刑。
 
 伤官若论财,带合有声名。
 
 伤官用财,不宜印乡。
 
 伤官见官,印运不妨。
 
 杂气财官,印俱不忌。
 
 两戊合一癸,得再嫁。
 
 妻财受克,生子不育。
 
 印绶比肩,不忌财乡。
 
 印绶多根,身旺必贫。
 
 印绶被伤,克父母。
 
 官杀混杂,克父母。
 
 财多身弱,克父母。
 
 干与支同克妻。
 
 辛卯、戊寅不怕杀多。
 
 女命比肩,即姊妹贪合,多谎诈。
 
 财有劫,不怕露就杀。
 
 火命人最好,月支属火,干头有木提出火矣!
 
 癸酉弱格,见杀必凶。
 
 官贵太盛,旺处必倾。
 
 土命不论胞胎,只论日时,不怕官杀混杂;阳干方论,阴干不取。
 
 子怕寅午火,不怕水。寅木不怕金。巳金不怕火。己土不怕木。午火不怕水。未同申金不怕水。己土戌土不怕木。卯木怕酉金。辰土怕寅木。乙日五月不怕杀。
 
 四柱元有病,要去病;不去病不发。
 
 
 《论食神》
 《论食神》
 食神者,生我财神之谓也;
 
 
 如甲属木,丙属火,名盗气,故谓之“食神”。
 
 
 何也?
 
 
 殊不知丙能生我戊土中食丙之戊财,故以此名之也。
 
 命中带此者,主人财厚食丰、腹量宽洪、肌体肥大、优游自足、有子息、有寿考。
 
 恒不喜见官星,忌倒食,恐伤其食神;
 
 
 喜财神相生。
 
 独一位见之,则为福人;
 
 
 然终亦不清。
 
 却喜身旺,不喜印绶,亦恐伤其食神也。
 
 如运得地,方可发福;
 
 
 大概与财神相似。
 
 如【己未,己巳,丁未,辛丑】:
 
 
 丁见己为食神,有一丑巳合起金局得之为财;
 
 
 又喜身不弱,所以有官亦有寿也。
 
 
 
 
 如【乙巳,乙酉,癸酉,乙卯】:
 
 
 此命见三乙为食神,见巳酉丑合局为印绶,又有三乙化为伤官。
 
 
 癸用乙为食神,被金局来克乙木,再被三乙木并卯旺克我官;
 
 
 所以名利都无成也。
 
 
 食神有气胜财官,先要他强旺本干;
 
 
 若是反伤来夺食,忙忙辛苦祸千般。
 
 食神无损格崇高,甲丙庚壬贵气牢;
 
 
 丁己乙辛多福禄,门阑弧矢出英豪。
 
 甲人见丙本盗气,丙去生财号食神;
 
 
 心宽体胖衣禄厚,若临印绶主孤贫。
 
 申时戊日食神奇,惟在秋冬福禄齐;
 
 
 甲丙卯寅来克破,遇而不遇主孤凄。
 
 
 寿元合起最为奇,七杀何忧在岁时;
 
 
 禁凶制杀干头旺,此是人间富贵儿。
 
 食神居先杀居后,衣禄无亏富贵厚;
 
 
 食神近杀却为殃,终日尘寰慢奔走。
 
 
 
《论正财》
 何谓之正财?
 
 
 犹如正官之意;
 
 
 是阴见阳财,阳见阴财。
 
 
 大抵正财,吾妻之财也。
 
 
 人之女赀财以事我,必精神康强,然后可以享用之;
 
 
 如吾身方且自萎懦而不振,虽妻财丰厚,但能目视,终不可一毫受用。
 
 故财要得时,不要财多。
 
 
 若财多则自家日本有力,可以胜任,当化作官。
 
 
 天元一气,羸弱贫薄难治。是乐于身旺,不要行克制之乡;
 
 
 克制者,官鬼也。
 
 
 又怕所生之月令,正吾衰病之地,又四柱无父母以生之;
 
 
 反喜财,又有见财,谓之财多。
 
 
 力不任财,祸患百出;
 
 
 虽少年经休囚之位,故不如意,事多频并。
 
 
 或中年或末年,复临父母之乡,或三合可以助我者;
 
 
 则勃然而兴,不可御也。
 
 
 倘少年乘旺,老在脱局,不惟穷途凄惶,兼且是非纷起。
 
 
 盖,财者,起争之端也。
 
 
 若或四柱相生,别带贵格,不值空亡;
 
 
 又行旺运,三合财生,是皆贵命。
 
 
 其余福之浅深,皆随入格轻重而言之。
 
 
 财多生官,要须身健。
 
 
 财多盗气,本自身柔,年运又或伤财,必生奇祸;
 
 
 或带刑并七杀,凶不可言也。
 
 
 又云,正财者,喜身旺、印绶,忌官星、忌倒食、忌身弱、比肩劫财。
 
 
 不可见官星,恐盗财之气也;
 
 
 喜印绶者,能生身主弱故也。
 
 且如甲日用己为正财;
 
 
 如身弱,其祸立至。
 
 凡人命带财下生,须出富豪;
 
 
 不螟蛉,必庶出、或冲父母。
 
 
 身旺无劫财,无官星为妙。
 
 
 若命中有官星得地,运行喜财星多生官。
 
 
 兼有财星得地,运行忌见官星,恐克其身;
 
 
 怕身弱也。
 
 大抵财不论偏正,皆喜印绶,必能发福。
 
 
 如【辛丑,丁酉,丁巳,丁未】:
 
 
 此命丁日身坐财之地,又见巳酉丑金局,故主财旺。
 
 
 盖金得木库居未,能生丁火,故身旺能当其财;
 
 
 运行东南方,宜乎巨富。丁用壬官,用庚金为财,生壬官;
 
 
 身入旺乡,必能发福。
 
 凡用财,不见官星为妙。
 
 如【庚申,乙酉,丙申,丙申】:
 
 
 此命丙日见三申为财,岂不美哉!
 
 
 丙用癸官,用辛为财,见三申一酉为财,故旺。
 
 
 盖缘日弱,火病申死酉,乃为无气,运行西方金乡,身弱太甚;
 
 
 财旺生鬼,败克其身,故不能胜其财,所以贫也。
 
 
 
 如【乙卯,癸未,辛酉,戊子】:
 
 
 此命辛日坐酉,乙年坐卯,身与财俱旺;
 
 
 又得癸未食神,戊子印绶助之,宜乎巨富贵也。
 
 
 
 如【戊子,丁巳,甲辰,丙寅】:
 
 
 此命甲日生于四月下旬,并透出丙丁火,生其月中之戊土;
 
 
 时又归禄于寅,故财旺矣!
 
 
 然甲木身亦旺。早年行戊午己未运,迤逦行辛酉运,乃见官星则凶;
 
 
 壬戌运有壬克丙,伤官食神之中,失官去财,死丧合家;
 
 
 值五十九岁,入癸亥身旺运,稍可安逸;
 
 
 六十五岁,逢壬辰年死矣。
 
 
 初运伤官见财格,取戊土为财,所以戊午己未二运大旺生土,故财厚矣;
 
 
 及至庚申辛酉西方见官,故凡事费力;
 
 
 虽癸亥为甲木之印绶,然亦忌火冲水,亥中又有壬水。
 
 
 壬辰透出壬水,运中、命中元有之辰,死无疑矣!
 
 
 凡伤官见财格,忌见官星,只喜见财。
 
 
 大忌壬水克火,则火不能生甲木之土财也。
 
 
 《论偏财》
 《论偏财》
 何谓之偏财?
 
 
 盖阳见阳财,阴见阴财也。
 
 
 然而偏财者,乃众人之财也,只恐兄弟姊妹有夺之,则福不全;
 
 
 若有官星,祸患百出。
 
 
 故曰:
 
 
 偏财好出、亦不惧藏,惟怕有以分夺,反空亡耳;
 
 
 有一于此,官将不成、财将不住。
 
 
 经曰:“背禄逐马,守穷途而凄惶也。”
 
 
 财弱亦待历旺乡而荣。
 
 
 财盛无所往而不妙,且恐身势无力耳。
 
 
 偏财主人慷慨、不甚吝财,惟是得地不止。
 
 
 财丰亦能官旺,何以言之?
 
 
 盖,财盛自生官矣,但为人有情而多诈。
 
 
 盖,财能利己,亦能招谤,运行旺相,福禄俱臻。只恐太旺,兄弟必多破坏,亦不美。
 
 
 财多,须看财与我之日干强弱相等,行官乡便可发禄。
 
 
 若财盛而身弱,运至官乡,是既被财之盗气,复被官之克身;
 
 
 非惟不发禄,亦防祸患。
 
 
 如命四柱中元带官星,便作好命看;
 
 
 若四柱中兄弟辈出,纵入官乡,发禄必渺矣!
 
 
 故曰:“要在识其变通”矣!
 
 
 《正官论》
 夫正官者,甲见辛之类;
 
 
 乃阴见阳为官,阳见阴为鬼,阴阳配合成其道也。
 
 
 大抵要行官旺乡,月令是也。
 
 
 月令者,提纲也。看命先看提纲,方看其余。
 
 
 既曰正官,运复行得官旺之乡、或是有成局;
 
 
 又行不得伤官之地,并金财旺之乡,皆是作福之处。
 
 
 正官乃贵气之物,大忌刑冲破害;
 
 
 及于年月时干,皆有官星隐露,恐福渺矣!
 
 
 又须看年时上别有是何入格?作福去处?
 
 
 方可断其吉凶。
 
 
 茍一途而执取之,则不能通变,必有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之患,经曰:“通变以为神者”是也。
 
 
 正官或多,反不为福。何以言之?
 
 
 盖人之命,宜得中和之气,太过与不及同;
 
 
 中和之气为福厚,偏党之克为灾殃。
 
 
 既用提纲作正官,年时支干位,或有一偏官便杂矣!
 
 
 不可不仔细以轻重推测也。
 
 
 又曰,于月令得之是也,喜身旺、印绶。
 
 
 如甲用辛官,喜土生官;
 
 
 最怕刑冲破害、阳刃七杀,为贫命;
 
 
 如时干逢杀,乃官杀混杂。
 
 
 盖四柱有刑冲破害,皆未为贵命看。
 
 
 官来克我,我去克官不为害。
 
 
 一位若两官不妨。
 
 
 若月令中有正官,时干支有偏官,便难以正官言之。
 
 
 且如甲用辛为官,生于八月中气之后,金旺在酉,故谓之正官;
 
 
 如天干不透出辛字,却地支有巳酉丑,虽不能于八月中气之后,亦可言官。
 
 
 大要身旺,时辰归于甲木旺处。
 
 
 如岁时透出正官,地支又有官格,却不拘八月中气之后。
 
 
 大率官星须得印绶、身旺则发;
 
 
 若无伤官破印,身不弱者便为贵命。
 
 
 如命中有官星,而行伤官之运,则不吉;
 
 
 必待印绶、官星旺运可发,必得官。
 
 
 正官须在月中求,无破无伤贵不休;
 
 
 玉勒金鞍真富贵,两行旌节上皇州。
 
 
 正气官星月上推,无冲无破最为奇;
 
 
 中年岁运来相助,将相公侯总可为。
 
 
 正官仁德性情纯,词馆文章可立身;
 
 
 官印相生逢岁运,玉堂金马坐朝臣。
 
 
 正官大抵要身强,气弱须求运旺方;
 
 
 岁运更逢生旺地,无冲无破是荣昌。
 
 
 己干为主透官星,须要提纲见丙丁;
 
 
 金水相生成下格,火来拘聚旺财名。
 
 
 辛日透丙月逢寅,格中返化发财根;
 
 
 官星不许重相见,运到冲刑怕酉申。
 
 
 八月官星得正名,格中大怕卯和丁;
 
 
 若还柱内去其忌,运亦如之贵显名。
 
 《论偏官》
 
 《论偏官》
 夫偏官者,盖甲木见庚金之类;
 
 
 阳见阳,阴见阴,乃谓之偏官,不成配偶,犹如经言:“二女不能同居,二男不可并处”是也。
 
 
 偏官即七杀,要制伏,盖偏官七杀即小人;
 
 
 小人无知,多凶暴,无忌惮,乃能劳力以养君子,而服役护御君子者。
 
 
 小人也,惟是不惩不戒,无术以控制之,则不能驯伏而为用;
 
 
 故,杨子曰:“御得其道,则驯伏或作使;
 
 
 御失其道,则狙诈或作敌。
 
 
 ”小人者,狙诈也,要控御得其道矣;
 
 
 一失控御,小人得权,则祸立见矣!
 
 
 经曰:“人有偏官,如抱虎而眠,虽借其威,足以摄群畜;
 
 
 稍失关防,必为其噬脐,不可不虑也。
 
 
 ”如遇三刑俱全、阳刃在日及时、又有六害;
 
 
 复遇魁罡相冲,如是人之凶不可具述。
 
 
 制伏得位,运复经行制伏之乡,此大贵之命也。
 
 
 茍于前者,凶神俱聚,运游杀旺之乡,凶害有不可言者可知也。
 
 
 如有一杀,而制伏有二三,复行制伏之运,反不作福。何以言之?
 
 
 盖尽法无法,虽猛如狼,不能制伏矣!
 
 
 是又不可专言制伏,要须轻重得所;
 
 
 不可太甚,亦不可不及。
 
 
 须仔细审详而言,则祸福如影响矣!
 
 
 又云,有制伏则为偏官,无制伏则为七杀;
 
 
 譬诸小人,御之得其道则可使,失其道则难敌,在吾控御之道何如耳!
 
 
 凡见此杀,勿便言凶,殊不知带此杀者,多有贵命。
 
 
 如遇三刑六害、或阳刃魁罡相冲,如是之凶,不可谓之制伏;
 
 
 但运行制伏,此贵人命也。
 
 
 茍如前凶神俱聚,其运复行杀旺之乡,祸不可言。
 
 
 大抵偏官七杀,最喜身旺、有制伏为妙。
 
 
 元有制伏,可行杀旺之方;
 
 
 元无制伏,可行制伏之运。
 
 
 身旺化之,得为偏官;
 
 
 身弱无制伏,则为七杀。
 
 
 制伏复行制伏运,谓之大运,则为偏官无余烬矣!
 
 
 月中之气,怕冲与阳刃。
 
 
 其本身弱,若杀强则难制;
 
 
 如身强杀浅,则是假杀为权刃。
 
 
 如曰七杀不怕刑冲。宜详之!
 
 
 偏官如虎怕冲多,运旺身强岂奈何;
 
 
 身弱虎强成祸患,身强制伏贵中和。
 
 
 偏官偏印最难明,上下相生有利名;
 
 
 四库坐财宜向贵,等闲平步出公卿。
 
 
 戊己若逢见官杀,局中金水更加临;
 
 
 当生有火宜逢火,火退愁金怕木侵。
 
 
 偏官有制化为权,唾手登云发少年;
 
 
 岁运若行身旺地,功名大用福双全。
 
 
 偏官不可例言凶,有制还他衣禄丰;
 
 
 干上食神支又合,儿孙满眼福无穷。
 
 
 阴癸多逢己字伤,杀星须用木来降;
 
 
 虽然名利能高显,争奈平生寿不长。
 
 
 六丙生人亥子多,杀星拘印返中和;
 
 
 东方行去兴名利,运到西方事转磨。
 
 
 春木无金不是奇,金多犹恐反遭危;
 
 
 格中取得中和气,福寿康宁百事宜。
 
 
 
《论七杀》
 夫七杀者,亦名偏官,喜身旺合杀、喜制伏、喜阳刃;忌身弱、忌见财,生忌无制。
 
 
 身旺有气为偏官,身弱无制为七杀。
 
 
 凡有此杀不可便言凶?有正官不如有偏官,多有巨富大贵之人;惟其身旺合杀为妙。
 
 
 如甲以庚为七杀,喜丙丁制之;乙合之,谓之“贪合忘杀”。
 
 
 七杀却宜制伏,亦不要制之太过;盖物极则反为祸矣!
 
 
 身旺又行身旺之运为福。
 
 
 如身弱又行身弱之乡,祸不旋踵。
 
 
 四柱中元有制伏,喜行七杀运;
 
 
 元无制伏,七杀出为祸。
 
 
 如行身旺乡,更有阳刃,贵不可言;
 
 
 但忌财旺,财能生杀故也。
 
 
 岁运临之,身旺亦多灾;身弱尤甚。
 
 
 甲申、乙酉、丁丑、戊寅、己卯、辛未、癸未,此七日生主杀,性急伶俐、心巧聪明。
 
 
 如见杀多者,主人凶夭贫薄;
 
 
 月见之重,时见之轻。何也?
 
 
 日七杀,只一位见之,如年时再见,杀多为祸;
 
 
 却要制伏之乡,又要身旺有制伏为权,最怕冲与阳刃大凶。
 
 
 时七杀只一位,要本身旺,如年月时三处有制伏为福;
 
 
 却要行杀旺运,运三合得地亦发;
 
 
 若无制伏,则要行制伏为福。
 
 
 行杀旺运无制伏,则祸作。
 
 
 时上七杀,却不怕阳刃,而亦不畏冲。
 
 
 如【辛丑,乙未,乙卯,丙子】:
 
 
 此命身旺,生于六月之中,岁干透出辛丑为七杀;
 
 
 喜得丙子合辛丑之杀,乃贵而有权。
 
 
 
 如【甲午,丙寅,庚子,丙子】:
 
 
 此命身弱,见火局,又见月令丙寅七杀,时又见丙子;
 
 
 火克庚金,金死于子,身弱杀旺,又无制伏,宜乎带病贫薄。
 
 
 
 如【丁巳,戊申,壬子,戊申】:
 
 
 此命身旺,见二戊为七杀,引归于巳;
 
 
 丁与壬合,戊与癸合,金又长生于巳,戊禄在巳;
 
 
 乃壬戊二字俱旺,所以贵也。
 
 
 
《论官星太过》
 如壬癸生人,四柱是辰戌丑未巳午,天干不露官星与杀,则官杀暗藏于中为多。
 
 
 若四柱元有为好;若无制伏,须行木运,与三合木局亦好。
 
 
 大凡官星多则杂,务要除而清之,乃可发福。
 
 
 若官星多又行官运,亦不济事。
 
 
 
《论官杀混杂要制伏》
 官星要纯,不要杂。
 
 
 假如甲木用辛金为官,若年是辛,月是酉,时上亦是死官,虽多尽不妨,盖纯一尽好;
 
 
 若有金或庚申,则混杂为杀,以伤其身。
 
 
 要行火乡制伏,则发福也。余仿此也。
 
 
 
《论印绶》
 所谓印?
 
 
 生我者,即印绶也,经曰:“有官无印,即非真官;有印无官,反成其福。”
 
 
 何以言之?
 
 
 大抵人生得物以相助相生相养,使我得万物之见成,岂不妙乎;
 
 
 故主人多智虑,兼丰厚。
 
 
 盖印绶畏财,主人括囊。
 
 
 故四柱中及运行官贵,反成其福,盖官鬼能生我;
 
 
 只畏其财,而财能反伤我。
 
 
 此印绶之妙者,多是受父母之荫、承父之赀财,见成安享之人;
 
 
 若又以两三命相并,当以印绶多者为上。
 
 
 又主一生少病、能饮食。
 
 
 或若财多乘旺,必多淹留。
 
 
 虽喜官鬼,而官鬼多或入格,又不可专以印绶言之。
 
 
 假如,甲乙日得亥子月生,丙丁日得寅卯月生,戊己日得巳午月生,庚辛日得辰戌丑未月生,壬癸日得申酉月生者是也,其余以类言之。
 
 
 最怕行印绶死绝之运;
 
 
 或运临死绝,复有物以窃之,即入黄泉,无可疑也。
 
 
 夫印绶者,生我之谓也,亦名生气。
 
 
 以阳见阴,以阴见阳,谓之正印;
 
 
 阳见阳,阴见阴,谓之偏印。
 
 
 喜官星生印,忌财旺破印。
 
 
 如甲人生亥子月中,水为印,忌火伤官,忌土破印,要行生旺之乡,怕行死绝之地;
 
 
 若行死绝之地,或有物以伤之,则危矣!
 
 
 印绶之人智虑、一生少病、能饱食丰厚、享见成财禄;
 
 
 若两三命相并,当以印绶多者取之。
 
 
 最忌财来乘旺,必生淹滞。
 
 
 若官鬼多,或入别格,又不可专以印绶论。
 
 
 大凡月与时上见者为妙;而月上最为紧要。
 
 
 先论月气之后有生气,必得父母之力;
 
 
 年下有生气,必得祖宗之力;
 
 
 于时上见之有生气,必得子孙之力,寿元耐久,晚景优游。
 
 
 如带印绶,须带官星,谓之官印两全,必为贵命。
 
 
 若官星虽见成,得父母力,为福亦厚也;
 
 
 须行官星运便发,或行印绶运亦发。
 
 
 若用官不显,用印绶为妙;
 
 
 最怕四柱中岁运临财乡,以伤其印。
 
 
 若伤印,主破家离祖、出赘;
 
 
 又临死绝之地,若非降官失职,必夭其寿。
 
 
 如【戊戌,庚申,癸酉,庚申】:
 
 
 此命癸日生于七月中气之后,月时皆是庚申,自坐金库,所以印绶;
 
 
 岁干又透出戊官,谓之官印两全,极为贵命。
 
 
 
 
 如【癸亥,癸亥,甲寅,甲子】:
 
 
 此日用癸为印,印却旺;
 
 
 缘无财星相助,发福不厚也。
 
 
 
 
 如【甲寅,庚午,戊戌,壬子】:
 
 
 此日戊用丁为印绶,有寅午戌火局为好;
 
 
 不合时上壬子水旺,财能冲印,所以失明。
 
 
 生气是丙丁火属木故也。
 
 
 
 
 
 
 如【己卯,丁卯,丙辰,壬辰】:
 
 
 此命用卯为印,用癸为官,年在卯日在辰,所以官印两全,少年清要。至四十二、三岁,癸亥运亦不妨;
 
 
 至庚申年,水七杀生于申,乃被庚申破印,故不吉也。
 
 
 
 
 月逢印绶喜官星,运入官乡福必清;
 
 
 死绝运临身不利,后行财运百无成。
 
 
 印绶官星运气纯,偏官多遇转精神;
 
 
 如行死绝并财地,无救番为泉下人。
 
 
 印绶无亏享福田,为官承荫有田园;
 
 
 家膺宣敕盈财谷,日用盘缠费万钱。
 
 
 印绶无亏靠祖宗,光辉宅产耀门风;
 
 
 流年运气逢官旺,富贵双全步月宫。
 
 
 月生日主喜官星,运入官乡禄必清;
 
 
 容貌堂堂多产业,官居廊庙作公卿。
 
 
 重重生气若无官,当作清高技艺看;
 
 
 官杀不来无爵禄,总为技艺也孤寒。
 
 
 重重印绶格清奇,更要支干仔细推;
 
 
 支上咸池干带合,风流浪荡破家儿。
 
 
 印绶干支喜自然,功名豪富禄高迁;
 
 
 若逢财运来伤印,退职休官免祸愆。
 
 
 印绶重重享见成,食神只恐暗相刑;
 
 
 早年若不归泉世,孤苦离乡宿疾萦。
 
 
 丙丁卯月多官杀,四柱无根怕水乡;
 
 
 湿木不生无焰火,身荣除是在南方。
 
 
 印绶不宜身太旺,纵然无事也平常;
 
 
 除非元命多官杀,却有声名作栋梁。
 
 
 壬癸逢申嫌火破,格中有土贵方知;
 
 
 北方水运皆为吉,如遇寅冲总不宜。
 
 
 木逢壬癸水漂流,日主无根罔度秋;
 
 
 岁运若逢财旺运,返凶为吉遇王侯。
 
 
 贪财坏印莫言凶,须要参详妙理通;
 
 
 运若去财还作福,再行财运寿元终。
 
 
 印绶如经死绝乡,怕财仍旧怕空亡;
 
 
 逢之定主多凶祸,落水火刑自缢伤。
 
 
 印绶干头重见比,如行运助必伤身;
 
 
 莫言此格无奇妙,运入财乡福禄真。
 
 
 
《论倒食》
 夫倒食者,冲财神之谓也;一名“吞啖煞”。
 
 
 用财神大忌见之,用食神亦忌见之。
 
 
 倒食者,如甲见壬之类。
 
 
 如甲见丙为食神,能生土财;
 
 
 然壬克丙火,丙火不能生甲木之土财,所谓甲用食神,大忌见之。
 
 
 凡命中带此二者,主福浅寿薄。
 
 
 又见庚为七杀,得丙丁火制之,怕见水,反为祸矣!
 
 
 凡命中犯此者,犹尊长之制我身,不得自由也。
 
 
 作事进退悔懒、有始无终、财源屡成屡败、容貌攲斜、身品矮小、胆怯心慌,凡事无成也。
 
 
 如【丁未,丁未,己亥,丁卯】:
 
 
 此命己亥日,己临亥上,身弱于亥;
 
 
 加以亥卯未木局克身,年月时透出三丁食己。
 
 
 幼年行南方运,赖火生土,身犹旺;
 
 
 纔交乙巳运,为己之七杀,引出亥卯未木局,岁运癸亥,所以死矣!
 
 
 此命非但倒食七杀之祸,而癸亥年与生杀坏印之说同义也。
 
 
 
 
 
 
 如【甲戌,丙寅,甲戌,壬申】:
 
 
 此命甲戌日,甲见丙食神,生于正月,甲木旺,身与食神俱旺,本是贵命;
 
 
 不合时上壬申,壬水伤其丙火,申金冲其寅木;
 
 
 又申中有庚七杀,所以利名无成。
 
 
 行己巳运金生之地,见庚子年;
 
 
 庚金为七杀,又见子水,死于非命。
 
 
 《论劫财》
 亦名“逆刃”,如乙见甲为劫财。
 
 
 乙以庚为夫,见丙克庚,故克夫;男命则克妻。
 
 
 五阳见五阴为败财,主克妻害子。
 
 
 五阴见五阳为劫财,主破耗、防小人,不克妻。
 
 
 乙以戊己为财,甲见夺己坏戊;丁以庚辛为财,丙能夺辛破庚;类如此也。
 
 
 兄见弟,弟能败兄之财,夺兄之妻。
 
 
 弟见兄,兄能劫弟之财,而不敢取弟之妻。
 
 
 财者,人之所欲,方令弟兄见之,多有争竞,如夷、齐能几人。
 
 
 男命见劫财多克妻,女命见伤官多克夫。此极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