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即木、火、土、金、水,至少有两重意义:
一是,视五行为构成世界的五种元素(《左传》:「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二是,对五行关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视这种生克关系为世间的根本原理,将其与其他事物——比如干支——进行对应。
干支,无论意象,还是推演,都基于这两重意义。
1.
在讲推演法则之前还是温习一下阴阳五行的划分。
就干与支而言呢,干为日、为阳,支为辰、为阴。
就十干而言,在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这一固定的排序中,居奇数位的甲丙戊庚壬为——阳干,居偶数位的乙丁己辛癸为——阴干。
至于十二支,在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这一固定的排序中,居奇数位的子寅辰午申戌为阳支,居偶数位的丑卯巳未酉亥为阴支。
阳性一般表现为运动、上升、刚健,阴性一般表现为安静、下降、柔顺(《五行大义》:「阳则为刚、为君、为夫、为上、为外、为表、为动、为进、为起、为仰、为前、为左、为德、为施、为开,阴则为柔、为臣、为妻、为妾、为财、为下、为内、为里、为止、为退、为伏、为俯、为后、为右、为刑、为藏、为闲。阴阳所拟,例多且略,大纲如此。」)。这是就意象而言的。
显然,若进一步联系,可以扯上一切事物和属性。
至于干支五行属性及方位,很明确:甲乙、寅卯位在东方,属木;丙丁、巳午位在南方,属火;戊己、辰戌丑未位在中央,属土;庚辛、申酉位在西方,属金;壬癸、亥子位在北方,属水。在这,要注意土王四季。
土,虽位于中央,但寄治四方,占每季后十八天。
要想记住这关系,还是要动一动手画干支方位图。
发现没,在干支方位图上动一下手脚,比如将居于四方的干插入十二支中去就有了二十个方位,若补齐乾坤巽艮便有二十四方位图?
瞧,古人的图不是乱画的,里面都有逻辑和公式!
2.
源于农业生产的需要,古人特关注物候的周期性。
有意思的是,古人拿这种周期性套五行了,比如:
木,属东方,当春令,体温柔,性曲直(「木曰曲直」);火,属南方,当夏令,体明热,性炎上(「火曰炎上」);土,属中央,当季夏,体含散持实,性稼穑(「土爰稼穑」);金,配西方,当秋令,体强冷,性从革(「金曰从革」);水,属北方,当冬令,体虚寒,性润下(「水曰润下」)。
这样一来呀,基于「体」(即形质)和「性」(即功用),便不难想象五行由幼弱到壮大、由强盛到衰亡的历程了。就拿木来说,木受气于申、胎于酉、养于戌、生于亥、沐浴于子、冠带于丑、临官于寅、王于卯、衰于辰、病于巳、死于午、葬于未(《五行大义》:「五行体别,生死之处不同,遍有十二月、十二辰而出没:木受气于申、胎于酉、养于戌、生于亥、沐浴于子、冠带于丑、临官于寅、王于卯、衰于辰、病于巳、死于午、葬于未,火受气于亥、胎于子、养于丑、生于寅、沐浴于卯、冠带于辰、临官于巳、王于午、衰于未、病于申、死于酉、葬于戌,金受气于寅、胎于卯、养于辰、生于巳、沐浴于午、冠带于未、临官于申、王于酉、衰于戌、病于亥、死于子、葬于丑,水受气于巳、胎于午、养于未、生于申、沐浴于酉、冠带于戌、临官于亥、王于子、衰于丑、病于寅、死于卯、葬于辰,土受气于亥、胎于子、养于丑、寄行于寅、生于卯、沐浴于辰、冠带于巳、临官于午、王于未、衰病于申、死于酉,葬于戌。戌是火墓,火是其母,母子不同葬,进行于丑。丑是金墓,金是其子,义又不合,欲还于未。未是木墓,木为土鬼,畏不敢入,进休就辰。辰是水墓,水为其妻,于义为合,遂葬于辰。」)。
看,十二支就这样成了五行的十二个——生死所!
这十二生死所可以看成五行在十二个月中的演变。
观其术语,比如胎、养,是从生命过程抽象出的。
知道五行的生死所,也就能算十天干的生死所了。
结合天干五行属性,掐一掐手指头的事,对不对?
不过,天干五行属性分阴阳,这里要切记两条原则:一是,「阳死阴生」(比如,甲死于午,阳木甲死之所是阴木乙生之所,即乙生于午);二是「阳顺阴逆」(比如生死所,甲由子到丑顺排,乙由子到亥逆排)。
此外,值得注意的就是,土行生死所和火行一致。
为什么呢?因为土行只是寄位——寄行于寅!有人说,正因此,三合局才不论土。所谓「三合局」,是由生、帝旺、墓生死所构成。
比如木生于亥、帝旺于卯、墓于未,亥卯未便凑一起成木局。同样的,申子辰组成了水局,巳酉丑组成了金局,寅午戌组成了火局。
说到这儿,我们不妨就三合局的本质再掰扯掰扯。
说到根上,「三合局」的概念源于节气——冬至。
举个例子,子年夜半交冬至,一年后(丑年)交冬至的时刻不是夜半、是平旦(一年除了365天的整数外还有1/4日——即6小时——零头),第三年(寅年)交冬至的时刻是正午,第四年(卯年)交冬至的时刻是黄昏,第五年(辰年)又回到夜半交冬至,下一次夜半交冬至是第九年(申年)。
可见,正是同一时刻交冬至的三年组成了三合局。
三合局就源于古人对节气的观察与总结,不神秘!
除了三合,古人还提出了五合、六合之类的说法。
五合,是指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那么,为什么会这样组合呢?
这跟干支纪年纪月纪时有关(《星历考原》:「年起月,日起时,越五则花甲周而复始。」)。在这,可以借坊间的河图理解一下。
坊间,河图非常受重视,为了帮助记忆,有人开动脑筋,创作一个口诀,即一六共宗、二七同道、三八为朋、四九为友、五十同途。
瞧瞧,这数字和天干的顺序是一一对应的,对不?
六合,是指丑子合、寅亥合、卯戌合、辰酉合、巳申合、午未合。六合源于月建左旋、月将右转,同样和历法有关,这里不多啰嗦。
不过,因岁差,现实中的对应已经有了很大变化!
3.
上面讲「合」。显然,「合」给人印象颇为积极。
与之不同,在干支的关系中,还有一些概念——比如刑、冲、破、害——给人的印象就没有那么轻松、那么自在了,甚至让人恐惧。
刑,有三种,即支自相刑、支刑在干、干刑在支。
支自相刑,大体上分四组:子刑在卯,卯刑在子;丑刑在戌,戌刑在未,未刑在丑;寅刑在巳,已刑在申,申刑在寅;辰午酉亥各自刑,即辰刑辰、午刑午、酉刑酉、亥刑亥。可能有人要问,为什么是这样的排列?
背后确实有一定的规则,有人概括为「木落归本,水流归末」(木落归本,是指木要落在本位——北方,即刑在北方。为啥?因为水生木、水位北。亥卯未合木局,亥在北方,刑在北方,故亥自刑;卯在东方,刑在北方,故卯刑在子;未在南方,刑在北方,故未刑在丑。水流归末,是说水刑在木位,即刑在东方。为啥?因为水生木、木位东。申子辰合水局,申在西方,刑在东方,故申刑在寅;子在北方,刑在东方,故子刑在卯;辰在东方,刑在东方,故辰自刑)和「金刚火强,各归其乡」(说白了,就是——火刑在南方、金刑在西方。寅午戌合火局,寅在东方,刑在南方,故寅刑在巳;午在南方,刑在南方,故午自刑;戌在西方,刑在南方,故戌刑在未。巳酉丑合金局,巳在南方,刑在西方,故巳刑在申;酉在西方,刑在西方,故酉自刑;丑在北方,刑在西方,故丑刑在戌)。
干刑支(寅刑在庚、卯刑在辛、辰刑在甲、巳刑在癸、午刑在壬、未刑在乙、申刑在丙、酉刑在丁、戌刑在甲、亥刑在己、子刑在戊、丑刑在乙),以及支刑干(甲刑在申、乙刑在酉、丙刑在子、丁刑在亥、戊刑在寅、己刑在卯、庚刑在午、辛刑在巳、壬刑在辰戌、癸刑在丑未),取相克之意。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凡阳干对阳支、阴干对阴支。
与刑相比,冲和破这两个概念就要容易明白一些。
冲破是相格对(两者正向对立)的时候才发生的。
干冲破的格对体现在哪?方位!比如,甲庚冲破,甲为东方木,庚为西方金,两者相对。这里有一个细节,那就是——庚金克甲木。这意味着,庚强而甲弱,甲往向庚称为冲,庚往向甲称为破,强者制弱必破无疑。
顺着这一套逻辑,大家可以摸索出很多冲破关系。
我估计,大家对支冲破(子午冲破、丑未冲破、寅申冲破、卯酉冲破、辰戌冲破、巳亥冲破)非常熟悉了,这里要不干脆跳过去吧?
害,有杀伤之义,大体上指干出违情背理的事情。
害,包括戌酉相害、亥申相害、子未相害、丑午相害、寅巳相害、卯辰相害,也称六害。解释六害,不能简单地套用五行生克关系(《五行大义》:「凶则视其所救,吉则观其所害。凶而有救,不至于祸。吉而有害,不及于庆。纯凶则祸大,纯吉则福深。」)。由此可见,判定吉凶,绝非易事。
吉凶之应,往往吉中有凶、凶中有吉,相互依存!
4.
将干支相配成六十甲子之后就显示出了某些规则。
在这些规则中,最为人乐道的应是——六甲孤虚。
不难发现,以干配支,自甲至癸一甲终,而支未用尽、余戌亥,怎么办?只能启动二甲,用甲配戌、乙配亥,结果自甲至癸二甲终,而支未用尽、余申酉,怎么办?只能启动三甲,就这样一直循环下去,直至六甲。
每甲里头,无干来配之二支为孤,其对冲者为虚。
显然,一甲,戌亥为孤,辰巳为虚;二甲,申酉为孤,寅卯为虚;三甲,午未为孤,子丑为虚;四甲,辰巳为孤,戌亥为虚;五甲,寅卯为孤,申酉为虚;六甲,子丑为孤,午未为虚。看,谁是孤,谁是虚,很明确!
不必说,这里头也是有一点小门道(小规律)的。
一个是,凡是与甲、乙两干相配的支皆为——孤;
二个是,虚总是紧紧地跟随在戊、己两干的后头。
说到这,乘兴唠一唠「六虚」(《易传》:「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一般来说,除了刚刚提到的六甲之虚外,六虚至少还有三种说法:一是指卦之六位(即初、二、三、四、五、上六爻位),二是指音之六律(即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六阳律),三是指四方上下(也叫六合)。
关于孤虚的应用,书上有很多记载。比如,宋人许洞在书中强调,要背孤击虚(《虎钤经》:「背孤击虚,一女子当五丈夫。」)。
孤虚的应用,可不限于打斗,有人将其用于日常。
比如谈判吧,据说坐于孤方有利、坐于虚方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