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学会断流年吉凶高讲全本(十六)合解冲及合局冲破条件

2022-07-02 18:35:21 野山老人


乾造:1964年正月十九日子时
四柱:甲辰 丙寅 庚戌  丙子
大运:丁卯  戊辰  己巳(1岁运)
二O一O年八月,广西学员黎金华来电话说:“邵老师,你2008年算这个八字2009年有克父之灾,并指出要注意乙亥月。后来其父亲因得了癌症,医治无效,果然于2009年的乙亥月去世。你算得虽然非常准,但有点不明白,其父亲为什么不是死在忌神金旺的月份,而是死在用神财旺的寅亥合木的乙亥月?”
我向她解释说:“因为大运辛未、流年己丑,岁运命同时构成辰戌丑未四库逢冲,又流年与命局构成子丑合土和甲己合土,天干五行流转为火生土,土生金,忌神虽然旺之又旺,因为财星甲木被合化成土了,这样一来忌神就没有对抗五行。二来因财星甲木被合化成土了,这样财星甲木既不克土,也不受金之克,只有到了乙亥月,财星乙木透出之时,比劫旺而劫财,财星乙木克耗交加,才使克父之灾得以应验。
我借此例,主要是为了讲解辰戌丑未四库逢冲在实际预测中的应用。通过此例的讲解,我们懂得了辰戌丑未四库逢冲的条件如同土的会局,即命局、大运、流年只要辰戌丑未四支相见,天干任何地方有戊土或己土透出,则为土的会局构成。但要把辰戌丑未四库逢冲与辰戌相冲,丑未相冲区别开来,辰戌相冲和丑未相冲是土的六合局,其相冲的条件也与六合局相同,但它们有个共同之处,那就是通过相冲的方式将地支的力量转化到透天之干。辰戌相冲,丑未相冲和辰戌丑未四库逢冲对相应的透天之干的生克及其对吉凶的影响是相同的。在相冲的条件构成后,直接对水的五行进行克制。或越金而克水。或土生金而克木。四库逢冲是将土中金和水冲合成土之五行,以水或木之五行受克而以凶论。
我在住读班讲课,讲这个命例时,广西籍学员苏裕华问:“以上解释其父为什么不是死在金旺的月份的理论根据是因财星甲木被合化成土,忌神没有对抗五行,只有到了乙亥月,财星乙木透出,而且克耗交加,才使克父之灾得以应验,那为什么不是死在甲戌月,一来按时间甲戌月在前,二来甲己不合,同样有对抗五行透出,如果死在甲戌月不是更符合道理吗?”
答: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大家只有这样刻苦的钻研,并把不懂的问题提出来,大家在一起共同探讨,才会得到共同提高。这就是参加住读班的优越性。到了甲戌月,本有对抗五行透出,但是灾的构成是要在加大失衡的基础上,用神受克才以凶论。流年己丑与命局构成甲己合化土,此合是将用神合化成忌神,到了甲戌月,甲己争合不合,没有甲己合土,就没有加大失衡,也就不会有凶灾发生,所以其父不是死于甲戌月。
刚解释完以上问题,浙江丽水学员王誉铮问:“乙亥月与命局构成了寅亥合化木,甲木有了合局强根,甲己就不以合论,同样没有构成加大失衡,按此论,其父不是也不应该死在乙亥月吗?”
答:“天干相合中的确有被合之干在岁运中遇到合局之强根,合局就不以合论”的规定,此造命局年干甲木与流年己丑构成了甲己合土,逢流月乙亥,与命局构成寅亥合木,被合之干甲木是遇到了寅亥合木之强根,但因寅亥合木的化神受到了重创,寅亥合木就不以合化成功论,此时寅亥合木反而要让位于甲己合化土,这不但有甲己合化土为加大失衡,同时又构成了合吉不成反为凶的条件,这样其父死于亥月的理论根据就更加充分了。
四、论合解冲的规定
在研究地支相冲的过程中,涉及到合局能否解冲的问题。对此议题历来争论很大。有说合能解冲,有说冲则不合。这样,自然会出现见合则不冲和见冲则不合偏执其一的错误倾向。到底是冲则不合,还是合能解冲,诸书其说不一,又无定论,使后学者无所适从。
我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反复的研究发现,古人对合解冲的问题早有精辟的论述。在研究命理的人当中,凡读过古书的人都熟知这样三句话:“四正逢冲,冲力最大。四生逢冲,冲力次之。四库逢冲,冲力几无(有的书称四库逢冲,土越冲越旺)”。岂不知,这就是对合能否解冲问题的最具体的解释。为了加深读者对合解冲问题的理解,我把古人对合解冲的三句话解释为“四正逢冲,冲在先;四生逢冲,合在前;四库逢冲,明为冲,实为合。”有了这样三句话合解冲的问题自然就迎刃而解了。
“四正逢冲,冲在先”,实际就是冲则不合,合不能解冲。在实际的应用中就是,凡半三合局和六合局,遇到四正(子午卯酉)相冲,冲则不合,或遇冲则破。三合局遇四正逢冲,合也不能解冲,是将来冲者冲去,合局照合。如申子辰三合水局,遇午来冲,是将午冲去,合局不破。
“四生逢冲,合在前”,实际就是先看合,后看冲,即原为相冲的五行,合化后不为相冲的五行不以冲论,即合能解冲。如寅亥合化木,遇申来冲,因寅申原为相冲的五行,合化以后仍为相冲的五行,遇这种情况,合不能解冲,合局遇冲则破。如寅亥合化木,遇巳来冲,因亥是水,巳是火,原为相冲的五行,但亥与寅合化为木了,与巳火成了相生的五行,遇到这种情况,合能解冲,即巳亥不以冲论,合局也不以破论。
“四库逢冲,明为冲,实为合”,实际就是明为冲,实为合。即任何半三合局,六合局遇四库来冲合局则破,这种冲实际就是任何半三合、六合局与土的合局同时出现时必须让位于土的合局。但辰戌相冲和丑未相冲必须构成相冲的条件,即构成六合局的条件。如卯未半合木局,遇丑来冲,卯未半合木局破,应让位于丑未合化土成功。又如辰酉合金,遇戌来冲,辰酉六合金局破,应让位于辰戌合化土局成功。
这里要特别提醒读者,“原为相冲的五行,合化后不为相冲的五行,不以冲论,合能解冲”。这是对四生合解冲的规定。既不能将此规定拿到四正逢冲去解释合解冲,也不能拿到四库逢冲去解释合解冲。例如子丑合化土,子是水,午是火,原为相冲的五行,合化后变成了相生的五行,如果这样理解那就错了。因为子午相冲是四正逢冲,冲在先,冲则不合。这是因为冲在先,它们就没有合的机会,又如辰酉合金遇戌来冲,辰土原为土,与酉相合后变成了金,如果理解为土是生金的,不以冲论那也错了。因为辰酉是合化金,辰戌是合化土,任何合局与土的合局同时出现时,应该让位于土的合局。如果说卯未半三合木局,要让位于丑未合化土的六合局,或者说辰酉合金的六合局,要让位辰戌合化土的六合局,似乎于理不通,所以称为辰戌相冲,丑未相冲,说成是半三合局,六合局遇冲则破。把你冲破了我再合。之所以说四库逢冲,明为冲,实为合就是这个道理。
为使读者能做到一目了然,现将合局遇冲的各种情况做如下明确规定:
1、三会局遇冲的规定:
三会局的三个地支如果有两个地支受冲三会局则以破论。
任何三会局遇四正之支,或四生之支分别来冲,冲者照冲,合局不破,是将来冲者冲去。若遇四库之支一支来冲,会局既不以破论,也不以冲论。
如寅卯辰三会木局,若遇酉金或申金一个地支分别来冲,冲者照冲,会局不破,是将酉金或申金冲去。若遇戌土一个地支来冲,会局既不以破论,辰戌也不以冲论。
如巳午未三会火局,若遇子水或亥水一个地支分别来冲,冲者照冲,会局不破,是将子水或亥水冲去。若遇丑土一个地支来冲,会局既不以破论,丑未也不以冲论。
如申酉戌三会金局,若遇卯木或寅木一个地支分别来冲,冲者照冲,会局不破,是将卯木或寅木冲去。若遇辰土一个地支来冲,会局既不以破论,辰戌也不以冲论。
如亥子丑三会水局,若遇午火或巳火一个地支分别来冲,冲者照冲,会局不破,是将午火或巳火冲去。若遇未土一个地支来冲,会局既不以破论,丑未也不以冲论。
2、三合局和半三合局遇冲的规定:
三合局是以长生、帝旺、墓库三支组合而成。因此三合局遇冲时,必须分别按照四正逢冲,四生逢冲,四库逢冲,合解冲的规定而论之。若三合局遇四正之支一支来冲,是冲者照冲,合局不破,是将来冲者冲去。三合局若遇四生之支来冲,要按照四生逢冲合解冲的规定处理。如果原为相冲的五行,合化后仍为相冲的五行,则冲者照冲,合局不破,是将来冲者冲去。若遇四库之支来冲,合局不以破论,也不以冲论,这是因为四库逢冲明为冲,实为合。如果以冲论岂不是三合局反而要让位于土的六合局了吗?
三合局的三个地支如果有两个地支逢冲,且构成相冲的条件者合局则以破论。具体情况将根据各三合局的具体情况予以详述。
半三合局遇冲,同样按照四正逢冲,冲在先,四生逢冲合在前,四库逢冲明为冲,实为合的原则处理。
如亥卯未三合木局,若遇酉金来冲,冲者照冲,合局不破,是将酉金冲去。若遇巳火来冲,巳亥原为相冲的五行,合化后不为相冲的五行,这样合局既不以破论,巳亥也不以冲论。若遇丑土来冲,合局既不以破论,丑未也不以冲论。因为丑未相冲是土的六合局,应让位于亥卯未三合木局。
亥卯未三合木局,若遇巳火和酉金同时来冲,因巳不冲亥,只有酉金一个地支以冲论,故三合局冲而不破,只是将酉金冲去。
亥卯未三合木局,若遇酉金和丑土同时来冲,合局则以破论。
亥卯未三合木局,若遇酉金来冲,合局则以破论。若遇巳火来冲,合局既不以破论,巳亥也不以冲论。
卯未半三合木局,若遇酉金来冲,合局则以破论,若遇丑土来冲,合局也以破论,这是因为半三合木局应让位于丑未相冲土的六合局。
寅午戌三合火局,若遇子水来冲,冲者照冲,合局不破,是将子水冲去。若遇申金来冲,冲者照冲,合局不破,是将申金冲去。若遇辰土来冲,三合局既不以破论,辰戌也不以冲论。因为辰戌相冲是土的六合局,应让位于寅午戌三合火局。
寅午戌三合火局,若遇申金和子水同时来冲,或遇子水和辰土同时来冲,三合局均以破论。
寅午戌三合火局,若遇申金和辰土同时来冲,三合局也以破论。
寅午戌三合火局,若遇申金来冲,或遇子水来冲,合局均以破论。午戌半三合火局,若遇子水来冲或遇辰土来冲,合局均以破论。
巳酉丑三合金局,若遇亥水来冲,巳亥原为相冲的五行,合化后不为相冲的五行,故巳亥不以冲论,合局也不以破论。若遇卯木来冲,冲者照冲,合局不破,是将卯木冲去。若遇未土来冲,三合局既不以破论,丑未也不以冲论。因为丑未相冲是土的六合局,应让位于巳酉丑三合金局。
巳酉丑三合金局,若遇亥水和卯木同时来冲,因亥不冲巳,只有卯木一个地支相冲,故合局不以破论,只是将卯木冲去。巳酉丑三合金局,若遇卯木和未土同时来冲,合局则以破论。
巳酉丑三合金局,若遇亥水来冲,合局不以破论,巳亥也不以冲论。若遇卯木来冲,合局则以破论。
酉丑半三合金局,若遇卯木来冲,或遇未土来冲,合局均以破论。
申子辰三合水局,若遇寅木来冲,寅申原为相冲的五行,合化后不为相冲的五行,故寅申不以冲论,合局也不以破论。若遇午火来冲,冲者照冲,合局不破,是将午火冲去。若遇戌土来冲,合局既不以破论,辰戌也不以冲论。因为辰戌相冲是土的六合局,应让位于三合水局。
申子辰三合水局,若遇寅木和午火同时来冲,因寅申不以冲论,只有子水一个地支逢冲,合局不以破论,只是将午火冲去。申子辰三合水局,若遇午火和戌土同时来冲,合局则以破论。申子辰三合水局,若遇午火来冲,另加辰辰自刑,合局也以破论。
申子辰三合水局,若遇寅木来冲,合局不以破论,寅申也不以冲论。若遇午火来冲,合局则以破论。
子辰半三合水局,若遇午火来冲,或遇戌土来冲,合局均以破论。
3、六合局遇冲的具体规定:
关于六合局遇冲的问题,仍然要坚持“四正逢冲,冲在先;四生逢冲,合在前;四库逢冲,明为冲,实为合”的合解冲的原则。即六合局,凡遇四正逢冲,则不以合论。凡遇四生逢冲,则先看合,后看冲,即原为相冲的五行,合化后仍为相冲的五行,合不能解冲,合局则以破论。原为相冲的五行,合化后不为相冲的五行,合能解冲,合局则不以破论。任何六合局,凡遇四库逢冲,则应让位于四库逢冲(土的六合局)。
子与丑合化土,若遇午火来冲,合局则以破论。若遇未土来冲,合局不以破论,并以冲合一气同时存在论。
子与丑合化水,若遇午火来冲,合局则以破论。若遇未土来冲,合局也以破论,并且以丑未相冲土旺论。
寅与亥合化木,若遇申金来冲,合局则以破论。若遇巳火来冲,合局不以破论,巳亥也不以冲论。
卯与戌合化火,若遇酉金来冲,合局则以破论,若遇辰土来冲,合局也以破论,并以辰戌相冲土旺论。
巳与申合化水,若遇亥水来冲,合局不以破论,巳亥也不以冲论。若遇寅木来冲,合局也不以破论,寅申也不以冲论。
辰酉合化金,若遇卯木来冲,合局则以破论。若遇戌土来冲,合局也以破论。并且以辰戌相冲土旺论。
午与未合化土,若遇子水来冲,合局则以破论。若遇丑土来冲,合局不以破论,并以冲合一气同时存在论。
午与未合化火,若遇子水来冲,合局则以破论。若遇丑土来冲,合局也以破论,并以丑未相冲土旺论。
以上所有合局遇冲的规定中,不论是三会局,三合局,半三合局和六合局,均是在合局完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合局遇冲也是在地支相冲的条件完全具备的情况下,再根据合解冲的规定正确处理冲与合的关系。
4、关于六支争战的规定:
一个命局,凡在大运、流年六柱十二支中构成了两种对抗五行的三合局和三会局,均称为六支争战。如一个命局在大运流年出现以下情况者均按六支争战论之。
寅午戌三合火局与巳酉丑三合金局同时出现者;
寅午戌三合火局与申子辰三合水局同时出现者;
巳酉丑三合金局与亥卯未三合木局同时出现者;
巳午未三会火局与申酉戌三会金局同时出现者;
申酉戌三会金局与寅卯辰三会木局同时出现者;
亥子丑三会水局与巳午未三会火局同时出现者。
一个命局在大运和流年的六柱十二支中同时构成两种对抗五行的三合局或三会局,无论它们之间是否构成两支逢冲或三支逢冲的条件,合局或会局均不以破论,而以同时存在论。如果出现一个对抗五行的三合局与一个对抗五行的三会局也以此同论。
凡一个命局在大运和流年出现六支争战者,古书多以凶论,或以凶多吉少论。我在加大失衡的标准中就有一条是六支争战,也是以凶论。但因地支只是向天干转化力量的一种方式,并无吉凶之分,而吉凶又是由天干的生克来决定的。所以凡出现六支争战的情况仍然按天干五行旺衰计气法和天干互化的原理,以高度平衡为吉,在加大失衡的基础上,忌神克了用神超过36气者为凶。
乾造:1950年九月初六日午时
四柱:庚寅 丙戌 甲申 庚午
大运:丁亥 戊子 己丑(8岁运)  
这是福建学员张洪铭先生2009年3月来咨询的一个四柱。他说:“大部分命理书都说,凡命局、大运、流年同时构成两种对抗五行的三合局时多以凶论,有的说是凶多吉少,有的甚至说是死灾。这个四柱在壬辰大运,逢戊子流年,正好构成了寅午戌三合火局和申子辰三合水局。此人2008(戊子)年,因车祸致残,不知这是否可以成为一个定律,请予赐教。”
关于这个问题,我早于1998年就明确指出:“凡一个四柱在大运、流年同时构成两种对抗五行的三合局和三会局时,不要以破论,要以同时存在论,不分节令,不参考小运,要根据力量大小定胜负,有生有助者为胜。强者制服了弱者,弱者或命局中受克之五行有灾。”这里所说的胜者、弱者和命局中受克之五行都是指的天干。因为地支的刑冲合害,只是向天干转化力量的一种方式,而决定吉凶的是天干的生克制化。那时没有天干五行旺衰计气法,只能数天干生助或克泄的个数。现在好了,有了天干五行旺衰计气法,可以用加减法来计算天干五行互化的结果。六支争战虽是加大失衡的因素,但决定吉凶仍要看天干两个对抗五行生克的结果,如果两种对抗五行高度的平衡则以吉论。如果忌神克用神后超过了36气则以凶论。
现借助天干五行旺衰计气法来说明此造在壬辰大运,戊子流年以凶论的理论根据。
大运印星天干壬水本身18气,加申子辰三合水局的三个地支各36气,印星壬水干支相加共为126气。
月干食神丙火本身18气,加寅午戌三合火局的三个地支各36气,食神丙火干支相加共为126气。
年干七杀庚金本身18气,加时干七杀庚金18气,七杀庚金共36气。
日干甲木只有本身18气。
岁干戊土只有本身18气。此造岁运命天干金木水火土五行俱全,先找出一个最旺的五行,再将这五种五行按天干互化(循环相生,越级而克)的原理合并成两种对抗五行,再根据五行平衡与失衡的状态决定岁运之吉凶。
现天干五种五行中有两种最旺的五行即丙火和壬水均为126气。天干五种五行合并成两种对抗五行的方法中规定:如果最旺的五行原神的原神气数比原神少,就将其原神和原神的原神直接与最旺的五行相加。现在这两个最旺的五行中只有壬水的原神(庚金)有原神(戊土)。而丙火的原神(甲木)没有原神。这样,就按天干循环相生的顺序将戊土的18气和庚金的36气直接与壬水的126气相加,得出壬水为180气。再将甲木的18气与丙火的126气相加,得出丙火共为144气,最后再将壬水的180气减去丙火的144气,得出印星壬水克了食神丙火后超过了36气。这就是此造在壬辰大运戊子年以凶论的精确的数据,也是六支争战以凶论的理论根据。
以上天干五种五行合并成两种对抗五行的方法实际就是:戊土的18气生庚金的36气,得出庚金的54气生壬水的126气,得出壬水的180气,越过甲木的18气克丙火的126气,得出印星壬水克食神丙火后还超过36气。这就是天干五行互化(循环相生,越级而克)的原理的实际体现。
由此可见,地支的刑冲合害,只是向天干转化力量的一种方式,决定吉凶的仍然是天干五行互化的结果。即五行平衡则吉,失衡则凶。此例应凶的理论根据,就是这个问题的最好证明。
乾造:1946年正月十九日巳时
四柱:丙戌 庚寅 乙丑 辛巳
大运:辛卯 壬辰 癸巳(5岁运)
这是我1998年初预测的一个四柱。原载《四柱预测答疑汇编》64页。我当时断此造1981(辛酉)年有晋升之喜。命主当即反馈,此年由副县级提升为正县级。
现仅借此例讲解六支争战的吉凶断法。
大运甲午,流年辛酉,大运与命局构成寅午戌三合火局,流年与命局构成巳酉丑三合金局。这只是构成了两个对抗五行的合局,地支并未发生争斗。但天干五行互化的方法是一致的,吉凶的断法也是相同的。此造在甲午大运,辛酉流年,构成两个对抗性的三合局,一眼就能看出天干五行达到了高度的平衡。寅午戌三合火局加上甲乙木的气数是162气。巳酉丑三合金局加上一个辛金和一个庚金的气数也是162气。又一次证明:地支的刑冲合害,只是向天干转化力量的一种方式。而决定吉凶的是天干五行互化的结果。即平衡则吉,失衡则凶。
此例还为我们讲解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说身弱伤官见官,食神制杀则吉?因为身弱者官杀必旺,这样日干加上食神或伤官的力量,正好与官杀抗衡。为什么身旺伤官见官,食神制杀则凶?因为身旺者官杀必弱,这样日干再加上食神或伤官的力量,必然会构成食伤制官杀太过的结果。问题不在于身旺或身弱食伤制官杀吉凶与否,关键是取决于两种对抗五行是平衡还是失衡的状态。只有平衡则吉,加大失衡则凶才是真谛。
乾造:1932年六月初三日戌时
四柱:壬申 丙午 戊辰 壬戌
大运:丁未 戊申 己酉(1岁运)
这是贵州一位易学爱好者王先生的四柱,2010年9月来电话直接要求化解2013年的灾难。我问他怎么知道2013年有灾?“这年很明显能看出有灾嘛!”他不假思索的回答说:“大运乙卯,流年癸巳,与命局年支构成巳申合化水。这本应以减少失衡而以吉论。但因命局有日时辰戌相冲土旺,又天干五行流转为木生火,火生土,土克水,使巳申合化水的化神受制而合水局不成,此则构成了合喜不成反为凶的条件。同时日干旺极而劫财。”一个年近八旬的老人头脑如此清晰,且对命理知识如此精通,以及天干五行生克制化,地支五行刑冲合害的理论如此熟练和运用自如,实在令人佩服。后来,我在研究他的命局发现他2008(戊子)年,应为大灾之年,便打电话向他了解2008年的情况。他在电话中当即反馈说:“2008年我两次因高血压和心血管病住院,差点见了马克思。就是因为那年马虎了,吃了大亏,所以今年才提前找你化解2013年的灾难。”
我借此例主要是为了讲解六支争战的应用。
大运甲寅,流年戊子,大运与命局构成寅午戌三合火局,流年与命局构成申子辰三合水局。岁运命构成了两种对抗五行的合局,虽然流年与命局构成了子午相冲,加之命局日时有辰戌相冲,两个三合局均遇到了两个地支逢冲,凡一个命局在大运、流年构成了两个对抗五行的三合局时,合局又遇两个地支构成了相冲的条件,合局不以破论,而以两个合局同时存在论,只以两个对抗五行合局的相应透天之干的失衡与平衡的状态而论吉凶。现在让我们借助天干五行旺衰计气法来说明这个问题。
年干财星壬水和时干财星壬水各18气,加地支申子辰三合水局三个36气,财星壬水干支相加共为144气。
月干印星丙火本身18气,加地支寅午戌三合火局三个36气,印星丙火干支相加共为126气。
日干戊土本身18气,加流年天干戊土18气,日干戊土共36气。
大运天干官星甲木只有本身18气。现在此造在岁运命中共四种五行,其中最旺的五行是财星壬水144气,将甲木的18气与丙火的126气相加,印星丙火共为144气。此时岁运命合并成了三种五行。因为这三种五行中火和土都是水的对抗五行,故将印星丙火的144气与日干戊土的36气相加,得出日干戊土共为180气。再将戊土的180气,减去财星壬水的144气,得出日干戊土克了财星壬水后还多余36气。故断此年命主有病灾而得应验。
有人问:火和土都是水的对抗五行,又火是生土的,这是人所共知的,但此处的火是144气,而土只有36气,按天干互化的原理,土的36气并化不了火的144气,为什么将火的144气加在土的36气上呢?
答:这是因为火土都是水的对抗五行,水在克火时,水要耗去与火同等的气数。土在克水时水又要耗去与土同等的气数。故把火土的气数相加与水相对抗。如果火土相加的气数大于水的气数,就将火的气数加在土的气数上面。就能知道土克水后还超过多少气,如果水的气数大于火土相加的气数,就将土的气数加在火的气数上。就能知道水克火后还超过多少气。
又有人问:王先生解释2013年有灾的理论根据时说,是因为流年癸巳与命局构成巳申合水化神受制,此为合吉不成反为凶。既然巳申合水合化不成,那么流年癸巳与日干戊土是否可以构成戊癸合化火论呢?
答:日干戊土与流年癸巳戊癸合化火的基本合化条件完全具备,月干又有特定的合化条件丙火透出,以此论之,戊癸应以合化火成功论。但因日时有辰戌相冲,日干戊土是辰戌合化土的化神,所以戊癸合化火不以合化成功论。这是因为天干相合与地支相合同时出现时,天干相合要让位于地支相合。
第二节  论地支相害
十二支相害:丑午相害,申亥相害,酉戌相害,卯辰相害,寅巳相害,子未相害。
十二支相害来源于六合见六冲,合局遇冲则为害,故又称六害。
例如:子与丑合,遇午来冲,称丑午相害。
      寅与亥合,遇申来冲,称申亥相害。
          卯与戌合,遇酉来冲,称酉戌相害。
          辰与酉合,遇卯来冲,称卯辰相害。
          巳与申合,遇寅来冲,称寅巳相害。
          午与未合,遇子来冲,称子未相害。
又如:子与丑合,遇未来冲,亦称子未相害。
      寅与亥合,遇巳来冲,亦称寅巳相害。
      卯与戌合,遇辰来冲,亦称卯辰相害。
      辰与酉合,遇戌来冲,亦称酉戌相害。
      午与未合,遇丑来冲,亦称丑午相害。
有人把六害看成十二害,只要你将以上十二支相害,认真加以比较,实际只有六害。
十二支相害,诸书皆只见字义上的解释。即害为妨害(妨碍)之意,或有受害、被害之意。有书论之为:“六害之徒,有七伤之事。”还有论之为“六害之人忌日时,老年残疾苦何依。又逢羊刃神相蚀,不中锋芒虎亦欺。”但诸书只见其文,而不见其例。故不足以为据。
我在论天干与地支间的关系的章节中,已明确指出,天干五行论生克制化,地支五行论刑冲合害。天干的力量来源于地支,地支通过刑冲合害的方式将力量转化到天干。作为地支刑冲合害中的组成部分的地支相害当然也不例外,同样是将地支的力量向天干转化的一种方式。并不是有些书上所说的子未相害是未土克了子水,卯辰相害是卯木克了辰土等等,一句话,还是念念不忘地支克地支。既然是地支生克地支,那为何又要论地支的刑冲合害呢!既然地支可以论直接生克,那为何又要分天干地支呢!广大读者在学习了天干五行旺衰计气法和地支藏干及藏干之气之后,已经完全了解了天干与地支之间的关系,再无须在这个问题上浪费口舌和笔墨了。
我们从六害来源于六冲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害是对合而言,有合见冲则为害。正如我在《四柱预测高级讲授班教材》中指出的那样:“害的实质就是冲”。也就是说,六合局遇冲则散者,则为害。反之,六合局遇冲不散者,不以害论。合吉者,遇冲破,则妨碍其吉。合凶者遇冲破,则妨碍其凶,这就是地支相害为妨害(碍)的本意。
根据以上害的实质就是冲的特点,在实际应用中合局遇冲时,只看冲不看害,从地支的力量向天干转化的角度上看问题,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只是在断人的性格及吉凶的原因方面不尽相同而已。
为了讲解害的实质,现特举以下命例加以说明。
乾造:1964年二月二十五日卯时
四柱:甲辰 戊辰 丙戌 辛卯
大运:己巳 庚午 辛未(9岁运)  
这是河北邢台刘运平的四柱。二O一O年十月来电话要求解二O一O年和二O一一两年的灾。我看过四柱后对他说:“现在已经是二O一O年十月份了,今年如果有灾,应该早已发生了。”“正是因为如此,我才来找你解灾”他当即反馈说“这个八字去年请你的徒弟张德看过,他说我二O一O和二O一一连续两年有伤残病灾,或有破财之灾。并叫我与你联系解灾,我当时没有在意,没有想到,今年七月开车发生了翻车事故,破了财不说,还差点送了命。所以我一出院就来电话请你为我解灾。”为了引起他对解灾的重视,我还对他说,除今年发生了事故以外,在过去的时间里,你在一九九三年和二OO五年分别都有不同程度的凶灾发生。他当即反馈说:“一九九三年七、八月份的一天,我碰见一伙人追赶我同村的两个青年,为打抱不平上前阻拦,并同他们打了起来,后来警车赶到,警察将我们三个人都带到了公安局,后来才知道他们偷了工厂的电动机和电缆线,使我受到了牵连,坐了三个月的班房,问题虽然搞清楚了,但名声受到很大的影响。二OO五年在高速公路上开车,因为发生追尾事故,造成连环相撞,头也撞破了,还断了三根肋骨,真算得上是死里逃生。”
解:要知道所断为什么如此应验准确,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讲解。
1、评判日干的旺衰及各五行的旺衰,选出用神,并从命局中提取吉凶的信息。
日干丙火生辰月,有日时卯戌合化火,日干本不算弱。但因有月透食神戊土,自坐辰土,通根年支辰土本气强根,年月地支构成辰辰自刑,又与日支构成辰戌相冲,刑冲一气,使日时卯戌合化火不以成功论。食神戊土独旺局中,紧贴泄日主之气,又有时透财星辛金紧贴耗身,幸有年透印星甲木通根时支卯木羊刃,制食生身为贵。相形之下,日干当以弱论。应选官星化财生印制食伤为用。忌行食伤、财运,比劫运也不宜。
2、分析一九九三(癸酉)年凶灾的理论根据。
行运辛未,流年癸酉,大运财星辛金透出,将命中时干辛金与年干甲木的遥隔相克变成了直接相克,流年与命局构成卯酉相冲,冲去印星甲木之强根,此为加大失衡。天干五行流转为土生金,金化不了土,土则越金克水,金生水,因水被克,无力化金,金则克木。由于用神癸水和印星甲木同时受克,根蒂全无,故此年有官非及名声受损之灾。
3、分析二OO五(乙酉)年凶灾的理论根据。
行运壬申,流年乙酉,财星辛金岁运遇禄刃旺地。由于流年印星乙木透出,使原命局中年干甲木与时干辛金的遥隔之克,变成了直接之克。流年又与命局构成卯酉相冲,冲去印星之强根。天干五行流转为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化不了土,土则越金而克水,金生水,因水被克而无力化金,金则克木,亦因官星壬水和印星甲乙木同时受克,故此年有死里逃生之灾。
4、分析二O一O(庚寅)年凶灾的理论根据。
行运壬申,流年庚寅,岁运构成寅申相冲,冲去印星之强根,天干五行流转为火生土,土生金,金化不了土,土则越金而克水。金生水,因水被克,无力化金,金则克木。由于用神官印同时被克,故此年有翻车事故的发生。
我借此例,主要是为了讲解害的实质就是冲的应用。我们已知害的实质是合局遇冲则为害。在实际应用中,在合局遇冲时只看冲,不看害,在吉凶的判断上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
如在评判日干的旺衰及各个五行的旺衰时,就遇到了卯戌合火遇辰戌相冲的问题,并没有以害论。同样得出了这是个食神旺身弱之命。命局中本有日时卯戌合化火成功,但因月日有辰戌相冲,故卯戌合化火则不以成功论。这里的卯戌相合,遇辰来冲散,就是卯辰相害。在实际应用中只要看辰戌相冲,无须看卯辰相害就知卯戌不以合论。
又如:行运辛未,流年癸酉,命局中有卯戌合火,与流年构成卯酉相冲,此年凶灾的构成,既有命局中的卯辰相害,又有流年与命局构成的酉戌相害,但在评判凶灾的理论根据时,丝毫没有提到卯辰相害和酉戌相害,其理论根据照样条理清晰,但仔细分析,害的作用又不可忽视。这是因为合吉者遇害则为凶,合凶者遇害则为吉,卯戌合火本是合为身旺,身旺则能胜财。由于有害,身则由旺变弱而不胜财。
另外,合吉遇害妨碍其吉者,这种人多因爱管闲事和爱打抱不平而使自己受害,这一点在一九九三年的凶灾中也有具体的体现。由此可见,只要把古人所云:“合吉遇害妨碍其吉,是受人之害。合凶遇害妨碍其凶,是我受人之劝”的宝贵经验铭记心间,遇害时才不会误断其吉凶。
有人问:此造几次凶灾的发生与命局中信息有什么关系?
答:此造几年凶灾的发生,与命局中的信息有着直接的关系。因为这是一个身弱食伤旺有印通根时支卯木,制食为贵之命。印星何时能发挥作用,何时就大发。印星何时地支被冲,天干被克,何时大凶。时干财星辛金与年干印星甲木的遥隔之克,就是此造凶灾的隐患(信息)。遥隔之克变成直接之克,就是此造凶灾的信号,卯酉相冲,财印相克就是此造凶灾的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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