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达到拨乱反正,正本清源之目的,特举以下古例剖释,来说明当前易学界所存在的天干、地支之间的互相生克论是来源于对古人精辟论述的误解。
乾造:癸巳 癸亥 甲寅 壬申
大运: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这个古例,摘自最有权威的命理书籍《滴天髓icon》。【原文】:“甲寅日元,生于孟冬,寒木必须用火。柱中四逢旺水,伤用,无土砥定,似乎不美。妙在寅亥临合,巳火绝处逢生,此即生发之机。然初运西方金地,有伤体用,碌碌风霜,奔驰未遇。四旬外,运转南方火土之地,助起用神,弃印就财,财发数万,娶妾,连生四子。由是观之,印绶作用,逢财为祸不小,弃印就财,发福无穷。”
以上断文,我们可以分两段来解释。前面一小段,是对各个五行旺衰的分析和选用神。因其文字简练,若不进行认真分析,则会产生误解和谬用。
如“甲寅日元,生于孟冬,寒木必须用火”一句,大多数的人都误解为,凡日干生于冬季均应取火作为调候用神。此处的寒木必须用火,如果只看这一句而断章取义,的确有调候之意。但如果全面的分析就不会这样理解了。
因为后面紧接着有“柱中四逢旺水,无土砥定,似乎不美。”如果我们站在评判日干的旺衰和选用神的角度来分析这句话的含义,就应该将这句话理解为:可惜柱中无土,如果有土就更好了。
其意思是土也可取做为用。如果你认为仅以此还不足以证明把土也可当做用神的话,那么,后面的:“四旬外,运转南方火土之地,助起用神,弃印就财,财发数万……”这里的四旬外,运转南方火土之地,显然指的是己未、戊午、丁巳大运,并且指出这几步大运大发的原因是财星发挥了作用而制了印,才使得其财发数万的。
这里火土之地的“土”和“弃印就财”均是强调土也可作此造的用神。既然土可以作为用神,就不应断章取义的把寒木必须用火理解为调候用神了。因为调候用神中并不包括土。反而应该理解为:凡印旺、身旺之命应取食伤(火)生财(土)为用。这个古例,足以证明了这一点。
请看“柱中四逢旺水伤用,无土砥定,似乎不美。妙在寅亥临合,巳火绝处逢生。此即生发之机”。
其中“四逢旺水伤用”。大多数的读者会误解为年、月、时天干所透的两癸水icon和一壬水,以及地支的一亥水克了年支中的用神巳火。
但如果我们能把这一段话连接起来,进行系统的分析,并能深悟其理,就能得出更合理的解释了。
这里的“妙在寅亥临合,巳火绝处逢生”一句,把天干地支之间的关系,讲解得再清楚不过了。
这是明确的告诉读者,如果巳火透出了相应的天干丙丁火时,随时都有冲去(食伤)用神巳火的可能,妙在有寅亥合化木,解了巳亥相冲。
使巳火(用神)的相应天干透出之时从而使亥不冲巳,以致达到大发的目的。故曰“此即生发之机”。并用后面的“四旬外,运转南方火土之地,助起用神,弃印就财,财发数万…….”做了验证。
这里的“柱中四逢旺水伤用”和“巳火绝处逢生”大概就是当今易学界所流传的天干可以生克地支,地支可以生克天干,地支之间也可以直接论生克的理论根据吧!即把“柱中四逢旺水伤用”误解为天干可以克地支。
而把妙在寅亥临合,巳火绝处逢生误解为寅亥合化木的天干地支都可以生地支的巳火。其实“妙在寅亥临合,巳火绝处逢生”一句,是对天干五行论生克制化,地支五行论刑冲合害理论的高度概括和最精辟的论述。
因为寅亥合化木,合去了壬水、癸水的强根——亥水,使壬水、癸水的力量减少,甲木icon的力量加大,水可被木化掉,水就不会越过木去克火了。同时,由于寅亥合化木,解了巳亥相冲。这样在用神出现(火土透干)时,就能正常的发挥作用。因此,才得出了“此即生发之机”的正确结论。
“巳火绝处逢生,此即生发之机”这是评断岁运吉凶的总纲。
有很多人问到:选用神是选天干还是选地支?我认为这个古例,为这个问题做了明确的回答。
选用神,可以选天干,也可以选地支。若命局有天干透出而无地支,可以选天干作为用神。待岁运有地支时,则称之为用神到位。若命局中有地支而无天干透出,可选地支作为用神,待岁运有天干透出时,则称之为用神到位。
而后面的“四旬外,运转南方火土之地,助起用神,弃印就财,财发数万…….”就是这一论述的理论根据。
“妙在寅亥临合,巳火绝处逢生,此即生发之机”这三句话,之所以说是推断岁运吉凶的总纲,是因为它明确的告诉我们:巳火何时被合化为忌神,何时应凶。巳火何时透干,何时能发挥作用,何时则为大发之机。
原断文“然初运西方金地,有伤体用,碌碌风霜,奔驰未遇”。
显然是指辛酉、庚申两步大运。因为壬戌大运,命主还在儿时,不可能到处劳碌奔波。所谓“有伤体用”,是指辛酉大运与命局构成巳酉半合金局,将用神巳火合化为忌神,加大了失衡。
同时引发了寅申相冲,冲去了日主之强根寅木。我们再用天干互化的理论来分析“有伤体用”的含义,不难看出,有伤“体用”,不仅是指的辛酉大运巳酉半合金局,而且是指天干透火的流年。
因为只有天干透火时,巳酉半合金局,合去巳火才称为加大失衡。这时我们从天干互化中还可以看到,由于金旺越过水克了木,由于木地支被冲,天干受克,水则要越过木去克火。
这里的木地支被冲,天干受克,即称之为伤体。而火的地支被合,天干被克称之为伤用。故谓“有伤体用”。
庚申大运也是如此,运支与命局构成巳申合化水,同样是将用神巳火合化为忌神,加大了失衡,而庚申大运“有伤体用”,同样不仅是指大运巳申合化水,而且是指这步大运天干透土(财)的流年。
因为只有天干戊己土(财星)透出时,巳申合化水,合去戊己的强根(巳火),才称为加大失衡。
通过辛酉、庚申两步大运吉凶的判断,不知大家是否注意到,这里有个用神随岁运的变化而变化的问题,即用神与忌神互相转化的问题。
要讲清这个问题,首先必须了解,此例辛酉、庚申两步大运以凶断,不仅批到了大运,而且批到了流年。这是从原断文“由是观之,印绶作用,逢财为祸不小”看出来的。这里我们应将这两句话理解为辛酉大运,印绶作用逢食伤(丙丁火)之年为祸不小。庚申大运逢财(戊己土)之年为祸不小。只有这样才能深悟其理。
这是个古例,虽无从考察几岁开始行运,但可以肯定六十花甲子不变。这样,我们就可以假设这个四柱 是五岁开始行运,然后,我们再按六十花甲子往后推,就可以推出辛酉运逢食伤的年份是丙辰、丁巳年。庚申大运逢财的年份是戊午、己未年。这时,我们再用天干五行生克制化和地支刑冲合害的理论来讲解这两步大运为什么以凶断的理论根据,就一目了然,而且更加顺理成章了。
先看辛酉大运,逢流年丙辰,大运与命局构成巳酉半合金局,又与流年构成辰酉合金。逢流年丁巳,岁运同时与命局构成巳酉半合金局。连续两年,均引发寅申相冲,冲去日干甲木之强根,寅亥则不以合论。
天干五行流转为金生水,由于金的力量大于水的力量,水化不了金,金则要越过水而克日干甲木icon。日干甲木,由于地支被冲,天干被克,日干甲木则化不了印星壬、癸水,印星壬、癸水则要越过日干甲木而克流年的食伤丙丁火。
辛酉大运,丙辰、丁巳两年,岁运命均构成巳酉半合金局。同时引发了寅申相冲。原断文中把寅申相冲、冲去了日干甲木之强根,称为伤体,而把巳酉半合金局,合去用神丙丁火之强根称之为伤用。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加大失衡。这就是辛酉大运逢食伤的年份为祸不小的理论根据。
如果我们再借用天干五行旺衰计气法来讲解辛酉大运,丙辰、丁巳两年应凶的理论根据,你会理解得更加清楚。
丙辰年,因大运与命局构成巳酉半合金局,又与流年构成辰酉合金,而丁巳年,岁运命同时构成巳酉半合金局,因此,这两年用同样的方法来计算天干各个五行的气数。
现以辛酉运丁巳年为例:
天干辛金本身18气,加地支中岁运命巳酉半合金局的三个36气,时支申金中藏庚金18气,官星辛金干支相加共144气。
天干两个癸水icon,一个壬水各18气,月支亥水中藏壬水24气,加时支申金中藏壬水12气,印星壬癸水干支相加共90气。
日干甲木本身18气,加坐支寅木中藏甲木18气,加月支亥水藏甲木12气,日干甲木干支相加共48气。
流年天干丁火本身18气,加日支寅木中藏丙火12气,伤官丁火干支相加共30气。
这时,我们再用天干互化的方法,就能看得十分清楚了。我们已知官星辛金是144气,印星壬癸水是90气,金生水后还多余54气,金生水后的54气,则要克日干甲木。由于日干甲木被金克掉,水得生后的180气则要克食伤丙丁火了。要知道忌神和用神的力量悬殊多少气,就把金的144气与水的90气相加,再减去木的48气和火的30气,就知道忌神的力量克了用神以后还多余156气。这就是印绶作用,逢食伤之年为祸不小的理论根据。丙辰年同理,连续两年均为将用神合化为忌神,加大失衡之故。
看庚申大运,逢流年戊午、己未。由于大运与命局构成巳申合化水,将戊己土的强根巳火合化为忌神,谓之加大失衡。由于水的力量加大而化杀生身。日干旺而劫财。这就是印绶作用,逢财为祸不小的理论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