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造:1963年五月初六日酉时
四柱:癸卯 戊午 庚子 乙酉
大运:丁巳 丙辰 乙卯(7岁运)
二OO九年十二月,辽宁大连的一位易学爱好者王钧成来电话称,自己学易多年,各种书籍也看了不少,但是用起来总是对不上号。特别是大多数的书上的理论都互相矛盾,应用起来更是无所适从。最近听朋友介绍你写的书理论系统,一学就会,一看就懂,但我心里总觉得不够踏实,不知四柱到底能不能断出人的吉凶。他还要求我利用他的四柱,哪怕断出一两条来,让他见识见识四柱的神奇,使他能坚定学易的信心。听他这么说,我就叫他报来以上他自己的四柱。我审视四柱后对他说:“从你的八字结合运程来看,你二十七岁以前的运气一直很差,特别是小时候,还体弱多病。进入乙卯、甲寅两步大运运气好转,但戊子、己丑两年运气很差,甚至有破财之事发生。”他听了以后,对命理的神奇赞不绝口,并深有感慨的说:“看来不是四柱算不准人的吉凶,而是没有掌握住其中的奥妙。”他接着反馈说:“所算几点完全正确。我从小的确是体弱多病,听父母说,三四岁时生了一场病差一点死了。早年的运气也的确很差,其中一九八七年因走私香烟,还受过拘留罚款的处罚。进入了乙卯、甲寅大运,正如书上说的‘伤官生财富贵自天排,伤官佩印钱财年年进’。这两步大运要算2008、2009两年最差,这两年炒股破财30多万。”随后要我给他讲解所断吉凶应验的理论根据。为满足王钧成先生的要求,并飨读者,特作如下详释。
解:要知道一个命局在岁运中的吉凶,首先必须评判日干的旺衰。用天干五行旺衰计气法,找出一个最旺的五行(即忌神),再找出一个与那最旺的五行相对抗的五行(即用神)。在选出用神的基础上,从命局中提取吉和凶的信息。这个吉和凶的信息就是批断岁运吉凶的总纲。
日干庚金本身18气,时支酉金中藏辛金36气,日干庚金干支相加共为54气。
年干伤官癸水与月干印星戊土构成戊癸合化火,但因命局中无戊癸合化火的同一五行丙、丁火透干,故以戊癸合化土论。月干印星戊土本身18气,加年干癸水18气,加月支午火中藏丁火、己土共36气,月干印星戊土干支相加共为72气。
时干财星乙木本身18气,加通根年支卯木中藏乙木36气,时干财星乙木干支相加共为54气。
因为土是生金的,故将印星戊土之气与日干庚金之气相加,日干庚金则为126气。这个最旺的五行则是日干庚金。与这个最旺的五行相对抗的五行则是财星乙木。这样,日干当以旺论。则应选食伤生财为用。以土(印)、金(比)为忌,因为官是生印的,故官运也不宜。因为年月戊癸合火不成,以戊癸合化土论,若岁运有丙丁火透出时,年月则要以戊癸合化火论。因此应注意用神在岁运中的变化。
何断小时体弱多病?因为此造是七岁开始行大运。未行大运应以月柱戊午为大运,大运与命局则构成了两戊争合一癸,争合不合,特别逢流年丙午,不但岁运命构成三午冲子,由于流年丙火透出,使天干五行流转为木生火,火生土,印星旺极而越过日干制伤官癸水,构成枭神夺食成功。故断小时体弱多病,且有死里逃生之灾。
早运不佳,是指丁巳、丙辰大运,由于大运丙丁火透出,引化了年月戊癸合化火成功,则构成了时干财星乙木生大运官杀丙丁火,使大运的丙丁(官杀)火变成了最旺的五行,日干由旺转弱,此时则应以印比为用神,忌财生官杀。一因财星乙木由用神变成了忌神,二因有财来生杀制身,故早运不佳。
命主反馈1987(丁卯)年因走私香烟而被拘留及罚款的处罚,是流年引发两卯冲酉,冲去日干之强根,加大了失衡,又天干财来生杀,七杀旺极而制身,故有官非破财之灾。
进入乙卯、甲寅大运,运气大有转机,且有进财之喜,是因为命局中有戊癸合化土,月干印星戊土与时干财星乙木为隔干之克,行至乙卯、甲寅大运,使原来的隔干之克,变成了直接之克,用神能充分发挥作用之故。
下面分别讲解2008(戊子)年和2009(己丑)年破财的理论根据。
行运甲寅,流年戊子,因年干癸水遇流年子水强根,又有两戊争合一癸,年月戊癸则不以合论,这样就构成了两子冲午,冲去了印星戊土之强根(午火),且有两子刑卯,天干五行流转为水生木,木克土,财星旺极而制印,印星戊土有克无生,根蒂全无,故有破财之灾。
行运甲寅,流年己丑,年月戊癸仍以合化土论,又有流年与命局构成子丑合化土,干支均将用神合化为忌神,加大了失衡,构成了印旺生身,身旺而劫财。故此年有破财之灾。
以上不仅讲解了命局在岁运吉凶的理论根据,同时讲解了天干合化中两干均为被合之干,合化后如何生克的应用。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合化后如何生克的问题,如此类推。
有人问:戊子年,年干癸水在流年遇强根,年月戊癸则不以合论,命局中日支有子水强根,年月为什么以戊癸合化成功呢?
答:命局中两干相合,只要符合了所有的合化条件,被合之干在命局中有强根,不影响两干相合。被合之干只有在岁运中遇强根,才不以合化成功论。
又问:在讲到己丑年应凶的理论根据中有流年与命局构成子丑合化土之说,在论冲与合的关系中不是有子丑合化土,遇午冲则散的规定吗?此处子丑合化土,不是有月日子午相冲吗?为什么还论子丑合化土成功呢?
答:子丑合化土,遇午来冲本应以散论。但此处的子午相冲并没有构成相冲的条件,因为年干癸水被合,子水没有相应的天干透出,故子午不以冲论,所以子丑以合化成功论。
三、论天干合而不化
1、两干相合合化的条件不足者。
2、在命局中两干合化成功,但当岁、运来临时,被合之干若遇本气强根时,相合两干则不以合化成功论。其中被合之干是指甲己合化土中的甲木,乙庚合化金中的乙木,丙辛合化水中的丙火、辛金,丁壬合化木中的丁火、壬水,戊癸合化火中的癸水。但戊癸合化火中的戊土在岁运中遇巳午火本气强根,仍以合化成功论。这是因为巳午火本来就是戊癸合化火的化神。
坤造:己酉 甲戌 壬午 庚子
大运:乙亥 丙子 丁丑
此造年干己土与月干甲木相合,两干紧贴,月干甲木的坐支戌土为甲己合化土的同一五行,同时又为月令,故年月甲己合化土成功。当行至戊寅、己卯大运或遇到寅、卯流年时,年月甲己则不以合化成功论了。甲木则可以按原五行与它干论生克。
3、两干相合,所有的合化条件完全具备,如果命局中有被合之干同一五行的合局者,两干则不以合化成功论。
癸丑 庚申 乙未 己卯
此造月干庚金与日干乙木相合,两干紧贴,月支申金为乙庚合化金的同一五行,又为月令,两干相合的条件完全具备,本应以合化成功论。但日时地支有卯未半合木局为乙木同一五行的合局强根,月日则不以乙庚合化金成功论。
有人会问,乙木已与庚金合化为金了,卯未半合木局不是没有化神了吗?怎么还以卯未半合木局论呢?
我说,除了乙木有合化的同一五行的合局外,还有一个理由就是,天干相合与地支相合发生矛盾时,天干相合应让位于地支相合,以此论之,乙庚也不能以合化成功论。因为天干乙庚相合要让位于地支卯未半合木局。
4、两干相合,所有的合化条件都完全具备,如果大运或流年与合局构成被合之干同一五行的合局者,两干则不以合化成功论。
例如:
坤造:丙子 辛卯 癸酉 丁巳
大运: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此造年干丙火与月干辛金相合,两干紧贴,年干丙火坐支子水为丙辛合化水的同一五行,又为年支,日干有合化的同一五行癸水透干,年月丙辛合化水,在命局中已经合化成功。行至己丑大运,运支丑土与命局构成巳酉丑三合金局,恰是丙辛合化水被合之干辛金同一五行的合局,加之天干相合要让位于地支相合,故命局中的丙辛合化水,在己丑大运的十年中则不以合化成功论。如果逢流年遇此情况,则在一年中不以合化成功论。
5、两干相合,所有的合化条件完全具备,如果月令被合化为其它五行时,两干则不以合化成功论。
例如:
乾造:乙酉 己卯 丁未 壬寅
大运:己卯 戊寅 丁丑(7岁运)
此造日干丁火与时干壬水相合,两干紧贴,时干壬水坐支寅木和月支卯木均为丁壬合化木的同一五行,年干又有合化的同一五行乙木透干,日时丁壬合化木成功。此造七岁开始行大运,未行大运以月柱己卯为大运,逢流年丙戌,与大运、月支构成卯戌合化火,将月支卯木合化成其它五行,故在丙戌流年中,日时丁壬合化木不以合化成功论。
6、两干相合,所有的合化条件都完全具备,如果相合两干其中坐支化神被合化成其它五行者,两干则不以合化成功论。
例如:
乙酉 己卯 丁巳 壬寅
此造日干丁火与时干壬水相合,两干紧贴,时干壬水的坐支寅木和月支卯木,均为丁壬合化木的同一五行,年干又有合化的同一五行乙木透干,日时丁壬合化的所有条件完全具备,但因日支和时支构成寅巳相刑,将丁壬合化木的化神合化成其它五行,故日时丁壬合化木不以合化成功论。
7、两干相合,主合之干受重创者,不以合化成功论(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火三组天干相合,以特定的合化条件所透之干为主合之干)。
例如:
乾造:癸丑 戊午 乙亥 己卯
大运:丁巳 丙辰 乙卯(1岁运)
此造年干癸水与月干戊土相合,两干紧贴,月支午火又为合化的同一五行,又为月支,年月戊癸合化火的基本合化条件完全具备,但无特定的合化条件丙丁火透出,故以戊癸合化土成功论。至乙卯大运与命局日支和时支构成亥卯半合木局,使戊癸合化土的主合之干戊土受重创,故在乙卯大运戊癸不以合化土成功论。
主合之干受重创,必须是主克之干的力量超过被克之干的36气才以主合之干受重创。现借此例乙卯大运讲解主合之干受重创的具体计气方法。
主合之干戊土本身18气,加年干癸水18气,加年支丑土中藏己土18气,加月支午火中藏丁火己土共36气,加时干己土18气,主合之干戊土干支相加共为108气。
主克之干(日干)乙木18气,加运干乙木18气,加大运与日支、时支构成亥卯半合木局的三个36气,主克之干乙木干支相加共为144气。再将主克之干乙木的144气减去主合之干戊土的108气,得出乙木克了戊土后还超过36气,故年月戊癸合化土,由于主合之干受重创而不以合化成功论。但是不是在乙卯大运的十年中都不以合化成功论呢?则要根据各个流年主克之干与被克之干的具体气数来决定。现以乙卯大运,庚辰年为例讲解主合之干受重创,具体计气方法。
主合之干戊土在乙卯大运共为108气,加流年辰土中藏戊土18气,戊土共为126气。
主克之干乙木在乙卯大运共为144气,加辰土中藏乙木12气,乙木共为156气。但因流年天干庚金是克乙木的,故乙木的156气还应减去庚金的18气,乙木共为138气。
再将乙木的138气减去戊土的126气,得出主克之干乙木克了主合之干戊土后,只超过12气,故年月戊癸合化土在乙卯大运庚辰流年以合化土成功论(其它流年仿此计气)。
其它天干相合主合之干受重创的计气方法如此类推。
8、两干相合,合化条件完全具备,命局中月令或坐支化神逢冲,仍可按合化成功论。若逢大运或流年再度遇冲,不以合化成功论。
四、论天干争合
何谓争合?
天干相合,一般遇两干合一干,三干合一干,三干合两干,均按争合不合论。
在命局、大运或流年,天干争合有以下几种情况:
1、在命局中,凡出现两干夹合一干者,均按争合不合论之。
例如:
丁酉 壬寅 丁丑 甲辰
此造年干与月干,又日干与月干丁壬合化木的条件,均完全具备,且势均力敌,此即以两干夹合一干,争合不合论。争合不合之干,仍按原五行与它干论生克。凡遇此种争合不合之干,既不以合绊论,也不以减力论。
又如:辛丑 甲午 己丑 甲戌
此造月干与日干,时干与日干,甲己合化土的条件均完全具备,且势均力敌,此即以两干夹合一干,争合不合论。争合不合之干,仍按原五行与它干论生克,凡遇此种争合不合之干,既不以合绊论,也不以减力论。
2、命局中两干相合,所有的条件完全具备,并且已经合化成功,如果岁运出现相合两干的任何一干,亦按两干合一干,争合不合论。争合不合之干,仍按原五行与它干论。并与以上相同,既不以绊住论,也不以减力论。
3、天干争合遇下列情况,仍按合化成功论。
①两干夹合一干,虽两干势均力敌,但命局若能按合化之五行从势者,仍可按合化成功论。
例如:
乾造:庚子 乙酉 庚子 庚辰
大运:丙戌 丁亥 戊子(1岁运)
此造年干与日干庚金夹合月干乙木,且势均力敌,但因命局金旺又比肩一片,乙木只好从化庚金。
行丁亥大运,逢流年庚申,命主考取大学。大运戊子,流年庚午,命主提升为科长。这两年均为四干合一干,不但无灾,反而有喜庆之事。由此可见,在这种特定的情况下,即使是四干合一干,也可按合化成功论。因为这与保持原命局的相对平衡以吉论的断命方法的理论是一致的。
②两干合一干,三干合一干,一远一近,近则合,远则退;
例如:
庚戌 乙酉 乙酉 戊寅
此造年干庚金与月干乙木相合,又有日干乙木与年干庚金相合。遇这种情况,应以年月乙庚合化金成功。因为年月两干完全具备了合化的条件,而日干乙木与年干庚金不是紧贴,故不具备天干合化的条件,所以日干乙木则应让位于月干乙木,而日干不以合化成功论。凡让位不以合化成功之干,仍按原五行与它干论生克。
又如:
庚午 乙酉 丁亥 乙巳
此造年干庚金与月干乙木,完全具备了乙庚合化金的条件,故年月以乙庚合化金成功论。而时干乙木,完全不具备与年干庚金相合的条件,故无条件的让位于月干乙木。时干乙木仍按原五行与它干论生克。
再如:
庚寅 乙酉 乙酉 乙酉
此造为三干合一干,不另作解释。合化的情况按以上两例类推。
4、天干相合,如果出现两干夹合一干,若有调停之干,恰好构成双双匹配者,不以争合论,而按合化成功论。
例如:
己亥 甲戌 己酉 甲戌
此造有年干己土和日干己土有争合月干甲木之象,又有月干和时干甲木争合日干己土之象,但有时干甲木出面调停,正好构成双双匹配,而构成年月甲己合化土和日时甲己合化土,双双合化成功。凡遇此种情况不以争合论,而以双双匹配论。
5、两干相合,如果出现两干夹合一干,若调停之干不符合合化条件者,仍以争合不合论。
例如:
己亥 甲戌 己酉 甲子
此造年干己土和日干己土有争合月干甲木之象,虽有时干甲木出面调停,但日时甲己相合,两干坐支均无合化的同一五行,不符合合化的条件,故此造中的甲己相合仍以争合不合论。
又如:
坤造: 己未 甲戌 己酉 壬申
大运:乙亥 丙子 丁丑(1岁运)
此造年干己土和日干己土争合月干甲木以争合不合论。逢大运丁丑,2004年流年甲申,虽有岁干甲木出面调停,但天干合化条件中规定,岁运之干与命局之干相合时,岁运之干的坐支必须是合化的同一五行,因流年天干甲木的坐支不为合化的同一五行,故此造命局中的甲己相合和甲申年中的甲己相合,均以争合不合论。
此造行丙子运,逢1994年甲戌,有岁干甲木出面调停,岁干甲木坐支又为合化的同一五行,符合双双匹配的条件,故此造中的甲己合化土,逢甲戌流年双双合化成功。
坤造:1949年八月三十日巳时
四柱:己丑 甲戌 甲申 己巳
大运:乙亥 丙子 丁丑(6岁运)
此造中的年干己土与月干甲木合化土成功。日干甲木与时干己土也合化土成功。此时月干和日干甲木的力量(气)均转化到了己土上去了。故月干甲木不再与它干论生克。而日干甲木仍以原五行与它干论生克,只不过无气无力,借用而已。
上例四柱,如果岁运中出现了庚金也不克月干甲木,虽然克日干甲木,但日干甲木也只能顺从旺势。而并无凶事发生。只有在岁运出现寅卯木时,月干甲木才能与日干甲木一同以原五行与它干论生克。
下面以此造天干合化在岁运中的变化为例,看其对命局吉凶的影响。
此造未行大运之前,以月柱甲戌为大运,我断其16岁以前多灾多难,穷困潦倒。命主回答说,16岁以前因兄弟姐妹多,家中经济困难,生活苦不堪言,而自己也是体弱多病,1959(己亥)年又病又饿,差点丧命。因命局是从财格,未行大运以前,以月柱甲戌为大运,甲己合化土多出了一个甲木,争合不合,从格不真。乙亥运也是如此,大运出现了乙木,从格不从,则以正格断之,是身弱财多,不胜财之故。
第二步大运丙子,与命局构成子丑合化土,食生财,第三步大运丁丑,伤官生财。从财格喜食伤。这两步大运从财更真,因此这两步大运,其二十年一帆风顺。
1966(丙午)年,从财喜食伤,岁、运均为命局所喜。在“文化大革命”中呼风唤雨,一呼百应,当上了革委会主任。
1974(甲寅)年,甲木遇强根,甲己争合不合,出现了反从则以正格断,为身旺财旺,财旺生官,一跃升为区委书记。
1984(甲子)年,岁支与命局构成子丑合化土,岁干多出一个甲木,甲己争合不合,成身弱财多不胜财之势,在水利工地上工作,因塌方而受伤。
戊寅大运,逢流年丙寅,与命局构成寅巳相刑,食神生财,从格更真,提升为副市长。
己卯大运,甲木遇强根,甲己争合不合,财多身弱,其吉凶应根据流年之变化而定。1996(丙子)年,与命局构成子丑合土,将用神合化为忌神,加大失衡。由第一副市长调为人大主任,稍显不顺。命主2000(庚辰)年退居二线,也是身弱不胜财官之故。
综上所述,人生之轨迹离不开五行生克制化,同时充分证明,掌握天干相合的运用,对吉凶批断,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坤造:1939年八月二十七日戌时
四柱: 己卯 甲戌 己卯 甲戌
大运:乙亥 丙子 丁丑(10岁运)
这是邵伟华老师一九九四年,为香港九龙一位名叫林少华的女士笔测的一个命例。现将其断文抄录如下,让我们从中共悟“天干五行生克制化,地支五行刑冲合害”的奥妙,以及天干五合在断命中的应用。
【原断文】
“此造命中注定一生富贵。不随岁、运所左右。从也吉,不从也吉。合也吉,不合也吉。
少年得志,婚姻难成,最少在三十岁以后结婚。不畏权势,左右逢源。一生无大灾大难。晚年更是悠哉乐哉。壬午大运要防子年,81岁庚子年不吉。”
仅仅不过百字的断文,却得到了林女士的高度评价。林女士在回信中说:“久闻易坛泰斗之盛名,惜无缘见面。从对我的断文中才真知断事如神。易坛泰斗之盛名确非虚传。我祖籍广东梅州人,父辈时来到了香港。我家生活条件一直都很好,在香港读完大学,又去美国留学,取得了博士学位。由于一直埋头学业,耽误了结婚,直到一九七四年35岁才结婚。在香港,虽然说我们家算不上大富,但也正如你信中所说,我也算得上一生富贵。我仅担心晚年是否平安。今知测断‘一生无大灾大难,晚运更是悠哉乐哉’我也就放心了。我坚信,对未来的预测也一定和对过去的预测一样准确。”
邵伟华老师不足百字的断文,便如此准确无误的断出了人一生的状况,其奥妙在哪里呢?
有人说:“邵伟华老师一定有秘不可传的绝招。”又有人说:“邵伟华老师一定是有超人的神功。”等等。其实,邵伟华老师并非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神乎其神。要是说“神”,就“神”在他对天干的五行生克制化和对地支的五行刑冲合害的基本功扎实、熟练,并能运用自如。
下面,我们从分析邵伟华老师对此造的断文中便会悟出此理。
“此造命中注定一生富贵。”“命中注定”是此句断文的要害。这就是说此命局的组合,注定了她“一生富贵”。
此造命局的组合有何特点呢?
日干己土,生戌月,看似不得令,但毕竟是土旺用事,又得月时两戌土本气强根,故仍应以旺论。虽月、时两透官星甲木,以年、日支两卯木为刃,似有夹克日干之势,但有年透比肩己土,通根月、时两戌土本气强根帮身,日干本身也不算弱。何况天干又有两甲己双双被合化土成功,天干便成了一片旺土,两卯木也便成了笼中之鸟,有翅难飞,不能发挥作用。命局从旺之势成矣。由此可见,邵伟华老师是从分析日干的旺衰和定格局中得出“命中注定一生富贵”的结论的。这就是广大读者长期以来寻求的“怎样才能从四柱中看出一个人的富贵贫贱”的奥妙。此造四柱的组合明确的告诉我们,一个四柱的用神广泛,且应变能力强者则富贵。相反一个四柱用神难选,用神来了,又药太过,用神去了又病太重者,则贫贱。此造属于用神广泛,且应变能力强之组合。从旺格,比劫为用,喜印,不怕官杀,食伤可泄秀,仅忌财星透出地支发生争斗之时。也就是说,财星透出时,只要地支不发生争斗,财星能顺从日主的旺势时,仍然可以吉论。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命中注定一生富贵”。一句是邵伟华老师对命局的评判、日干的旺衰以及选用神定格局的高度概括。并且用“不随岁运所左右,从也吉,不从也吉,合也吉,不合也吉”作为对“命中注定一生富贵”断语理论根据的补充说明。
“少年得志,婚姻难成,最少要在三十岁以后结婚。”这一小段,我们可以理解为是对命主婚姻状况的推断。并且得到了命主反馈的证实,而且准确无误。那么是怎样从命局的组合中得出这一正确结论的呢?命书有论:“官星被合冲开之时结婚”。由此可见,邵伟华老师是从命局中提取了晚婚的信息,才作出“最少要在三十岁以后结婚”的正确结论。因为命局中有两个官星双双被合的晚婚标志。但是按照“官星被合,冲开之时结婚”的断语,那么,此造为什么不在乙亥大运中的乙未年,亥卯未三合木局,甲己(官星)不合之时结婚呢?又为什么不在丙子运中的甲己(官星)不合的年份结婚,而要等到35岁的甲寅年(官星)不合之时结婚呢?只要我们深刻的领悟了断文的含义,你就会发现,邵伟华老师在断文中已经为我们作出了明确的答复。这是因为,不仅官星双双被合是晚婚的标志。“少年得志”也是晚婚的信息。一个少年得志,事业有成之人不可能过早的考虑婚姻问题,所以才有“最少要在30岁以后结婚”的神断。
此造为什么在30岁以后结婚?这不仅是对命局中晚婚信息的运用,同时也是对天干相合中化与不化在岁运中对吉凶影响的运用。如前所述,如果说乙亥运,乙未年,岁运命构成亥卯未三合木局,甲木遇合局强根,甲己不合,而没有结婚,是因为年少的原因,那么,1962(壬寅)年和1963(癸卯)年,此时既过了结婚的年龄,甲木又遇本气强根,同时甲己又不合,此时命主为什么没有结婚呢?这是因为壬寅、癸卯年,甲木官星虽遇强根,甲己不合,官星似乎可以发挥作用,应有婚姻之象,但甲己双双不合,官星仍然有倾向日主之意,加之命主正少年得志,青云直上,全心致力于事业,根本无心于婚姻。这与命主所反馈的“由于一直埋头学业,耽误了婚姻是一致的”,由此可见,此时的甲木官星双双不合,只能看成是身旺、官旺事业有成而论以吉的依据,却不能看成是结婚的信息,不难看出,邵伟华老师之所以断“最少要在30岁以后结婚”是依据命局中官星双双被合的晚婚标志和结合少年得志的晚婚信息而得出这样的正确结论的。也就是说,有了这样晚婚标志和晚婚信息组合的命局,必须在官星既遇本气强根,又在争合不合的情况下才能断其结婚。此造在1974(甲寅)年结婚,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
“少年得志,婚姻难成,最少要在三十岁以后结婚。”其中的“少年得志”,不仅是对晚婚信息的补充,同时也是“此造命中注定一生富贵”的论断在岁运中的体现。何谓“少年得志”,这显然是对20岁以前运程的批断。此造10岁开始行大运,未行大运以前以月柱甲戌为大运。可见,邵伟华老师断文中的“少年得志”也包括了甲戌大运。这步大运三甲合两己,争合不合,命运成官旺身旺之势而以吉断。乙亥运,与命局构成亥卯半合木局,命运成身旺、官更旺之势。邵伟华老师将这两步运作为此造“少年得志”的依据,这就是不少读者迫不及待想知道的“绝招”。有不少的学员常常问及,怎样能从命局岁运中看出一个小孩读书用功、学习成绩好、并能考取高等学府。邵伟华老师利用此例,在这方面为我们作了最深刻的论述。
我们从十神的心性中查到:官星的心性是,为人清高、廉洁公正、谦虚谨慎、办事认真、自强不息、循规蹈矩、自约自律强,不需要人管束。这就是在甲戌、乙亥两步运造就命主“少年得志”的理论基础,也是对读者提问的回答。由此可见,构成“少年得志”的条件,必须是身旺、官更旺,又身旺能胜官。离开这个基本条件,就会适得其反,难言富贵了。
断文中有“不畏权势、左右逢源”之断。这是根据命局的组合,结合形象断命法而断,其中的“不畏权势”是根据命局是个从旺格,从时,每个天干不怕克,不从时,身旺、官旺,每个天干也不怕克,故言“不畏权势”之论。
比如:甲己合化时,如岁、运透出庚、辛金,则因甲木被合化为土,庚、辛金不克甲木。甲己不合时,甲木在命局已有两个卯木为羊刃,再在岁运遇强根,也不畏庚、辛金之克。这不仅是对性格的披露,同时也是对天干相合,合化和合而不化如何论生克的精辟论述。即被合之干合化后,不与它干论生克,合而不化时,仍然以原五行与它干论生克。
其中的“左右逢源”,是根据四柱中的天干、地支八个字,字字有合,均合为命局所喜,而且是合化时为命局所喜,合而不化时也为命局所喜。故谓之“左右逢源”。由此可见,只有不畏权势的人才能做到光明磊落,人际关系才会好,以致达到左右逢源。这也是大富大贵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
“一生无大灾大难,晚运更是悠哉乐哉。”邵伟华老师仅用这样简单的两句话,高度的概括了命主一生的吉凶状况。并从命主的反馈中得到了证实。命主在反馈信中写道:“今知测断一生无大灾大难,晚运更是悠哉乐哉,我就放心了。”由此可见,预测四柱,与算卦一样,也有个测来意的问题。只要抓住了来意,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料事如神。不难看出,以上所断一切,都来自于“命中注定一生富贵”的断文之中。只有这种“命中注定一生富贵”的人,才会只要知道自己“一生无大灾大难,晚年更是悠哉乐哉”,就心满意足了。
命主是1994年求测四柱的。断文中的“一生无大灾大难,”显然是指从出生以来至60岁以前的各步运程。邵伟华老师为什么能肯定命主60年来“无大灾大难”呢?只要我们反复阅读其断文,就能领略其中的奥妙。因为此造不仅“命中注定一生富贵”,而且“不随岁运所左右,从也吉,不从也吉。合也吉,不合也吉。”我们还可以从60岁以前的各步运程中找到这一论断的理论根据。
未行大运以前以月柱甲戌为大运,由于大运多出了一个甲木,出现了三甲争合两己,争合而不合,打破了命局中甲己双双合化土从强的格局。此步大运既不从,也不合,成身旺、官旺之势。第一步乙亥运,与命局构成亥卯半合木局,命局中的两个甲己合化土的被合之干甲木,由于有亥卯半合木局为强根,故甲己双双不合,这步大运也是既不从,又不合,成身旺官旺之势。不难看出,邵伟华老师断“少年得志”就是甲戌、乙亥两步运程的写照。并可断定命主在这两步大运吉的表现就是学业有成。此正应了从也吉,不从也吉,合也吉,不合也吉中的不从也吉,不合也吉之断。
第二步大运丙子,第三步大运丁丑,这两步大运均为正偏印运。从旺格喜印,助起从旺之旺势,从格更真。此两步大运既从又合。也正应了从也吉,不从也吉,合也吉,不合也吉中的从也吉,合也吉之断。
第四步大运戊寅,第五步大运己卯,命局中的两个甲己合化土的被合之干甲木,由于在大运中有寅卯本气之强根,故甲己双双不合,这两步大运既不从也不合,成身旺、官旺之势。此两步大运再次验证不从也吉,不合也吉之断。
“晚年更是悠哉乐哉”。这显然是指庚辰、辛巳两步大运而言的。这两步大运的地支均为土之旺地,且为从旺格的用神之地,运干庚、辛金看似对从旺格不利,但在命、运中无根,犹有若无,只要地支不发生争斗,仍可顺从土之旺势,而以吉论,即使庚、辛金在流年遇到本气之强根,因为任何强旺之五行均喜泄。泄,不论力量大小,均可将忌神化为喜神,从而达到减少失衡的目的。如此造,日干强旺,若食伤遇强根,不但本身可充当用神,而且可将日干的力量化为食伤的力量。即将忌神的力量变成了用神的力量。一个日干强旺的命局,泄,即食伤是最好的用神。而耗则不同,它和克的道理一样,一旦地支出现争斗时均以反从而以凶论。相反,任何泄的五行,其地支均不会与强旺的五行发生争斗。由此可见,其断文中的“从也吉,不从也吉”。也适用于庚辰、辛巳两步大运。故有“晚运更是悠哉乐哉”之断。
从以上对此造的断文分析中,我们可以领略到邵伟华老师不仅是断命风格独特,文字简练,应验准确方面值得我们仿效,而且在用神随岁运的变化而变化方面的理论更是讲得条理清晰,通俗易懂。这个四柱自从在《学易指南》上发表以后,至今还有很多人不明白这个四柱到底是以什么为用神。理解得再清楚不过的人,也只知道这是个从旺格,是以印比为用神,或者是从则吉,反从则凶。其实,邵伟华老师在断文中清楚的告诉我们这是个“从也吉,不从也吉”的用神广泛的八字。即用神随着岁运的变化而变化。这个问题在前面对甲戌、乙亥运和丙子、丁丑运,以及戊寅、己卯运和庚辰、辛巳运用神的变化分别作了详细的论述。只要加深领悟,就会更加明了。这里仅借邵伟华老师在此造中,对壬午大运吉凶的论述,讲解用神随岁运变化而变化的应用。邵伟华老师在推断壬午大运的吉凶特别强调“壬午大运,要防子年,81岁庚子年不吉”。这不仅是对此造壬午大运及庚子年吉凶的推断,同时也是对用神随岁运的变化而变化的精辟论述。在学易之人当中,有不少的人认为从格断命的方法是“从则吉,反从则凶”。但邵伟华老师并不这样认为,如果说从格的断命方法是“从则吉,反从则凶”的话,那邵伟华老师在此造的断文中为什么有“从也吉,不从也吉”之论呢!
而且用此造从的运程和反从的运程证明了这一论述是无懈可击的。这是个从旺格的八字,按理说最忌财星透出。大多数人都认为,从旺格,凡财星透时则以反从而论凶。但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壬午大运要防子年,81岁庚子年不吉”的这句断文告诉我们,这个四柱是个从旺格,大运虽然财星透出,只需防子年,除了81岁庚子外,其他年份仍然是平顺的。也就是说,一个从旺格的八字,当财星透出时,则按正格断。只要能保持原命局的相对平衡,地支不发生争斗,仍然可以吉论。壬午大运十年中,只有庚子一年地支发生争斗为凶,其余九年都吉,怎么能说反从则凶呢?由此可见“壬午大运要防子年,81岁庚子年不吉”这句简短的断文,既是对从格断命方法的精辟论述,也是对用神随岁运变化而变化理论的详细讲解。
有人问:断文中有“合也吉,不合也吉”之论。此造中的甲己合化土,两个被合之干的甲木有两个卯木为本气强根,不知甲己到底能否以合化成功论?
答:天干相合的基本合化条件中明确规定:
①相合两干必须紧贴;
②相合两干必须有一干的坐支为合化的同一五行;
③月令必须是合化的同一五行。此造中的甲己相合完全具备了以上的合化条件,故以合化成功论。其中第三条强调月令必须是合化同一五行的目的,则是告诉我们,在命局中,惟有月令是最旺的。而岁运又旺于月令,而地支合局又旺于岁运和月令。所以天干合而不化的条件中又规定,两干相合,所有的合化条件完全具备,当岁运来临时,如果被合之干遇本气强根或遇有合局之强根时,则不以合化成功论。由此可见,断文中的“合也吉,不合也吉”。显然是指在命局中合化的情况下以吉论,在岁运中被合之干出现本气强根不合也吉。我举此例也是为了要说明这个问题。